商会调解是人民调解工作在民营经济领域的延伸拓展,建立健全商会调解机制,是加强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机制建设的重要实践,对于拓展人民调解工作领域,提升商会服务能力,促进商会调解规范化、法治化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2024年7月,三江侗族自治县商会人民调解综合法律服务站在三江茶城茶叶协会挂牌成立。
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多元解纷机制建设,助力三江经济社会发展,三江法院与检察院、工商联、司法局、人社局建立“4+1+N”商会人民调解综合法律服务机制,并于2024年7月挂牌成立三江侗族自治县商会人民调解综合法律服务站。
2024年8月,三江法院充分发挥商会在化解涉企商事纠纷、协同社会治理的重要作用,利用商会人民调解综合法律服务机制,仅用3个工作日成功调解一起企业合同纠纷案,近日,该案例入选全国工商联“2024年百佳商会调解典型案例”。
2021年,柳州市某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三江县某茶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签订专利授权使用合同,之后双方因合同款支付问题出现争议,甲方于2024年8月将该纠纷诉至三江法院,请求判令乙方支付合同款余款及逾期付款违约金。
三江法院接到该案件后,根据《三江侗族自治县商会人民调解综合法律服务站》的工作机制,将该案件分流至县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诉前调解。商会调解委接到案件后,组织调解员、值班律师、司法干部成立调解小组开展诉争原因分析、判例对照等工作。
在充分完成前期工作的基础上,调解委于8月28日召开调解会,并向双方提出了调解方案。经积极沟通,双方均同意调解方案,并现场签订调解协议书。在乙方当场支付合同尾款后,甲方当即到法院提出撤诉。至此,该起纠纷得以成功化解。
下一步,三江法院将继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建立完善“法院+N”多元解纷机制,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提供更强动力、更大空间、更优路径,让群众的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推动三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