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叉执行是人民法院做实公正与效率、强化执行内部监督制约、杜绝消极执行的重要举措。近日,三江法院在柳州市中院统一协调指挥下,打破执行工作地域限制,促使一起小标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圆满执行完毕,起到了强化执行威慑力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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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住三江侗族自治县的秦某在某消费金融有限公司网贷平台借款4000元,后秦某未履行还款义务,某消费金融有限公司向鹰潭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请求秦某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鹰潭仲裁委员会对该案作出的仲裁生效后,被执行人秦某一直未履行还款义务,于是申请人某消费金融有限公司向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因被执行人户籍地在三江法院辖区,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据便利性原则,将该案指令由三江法院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三江法院通过网络查控系统查询到被执行人名下银行及网络资金有可供执行财产,立即对该财产进行冻结,冻结到位后,直接通知被执行人到本院配合执行。本案从立案到执行完毕用时6天,充分体现了交叉执行的制度优势。
本案是人民法院践行小案不小办理念的创新实践,是交叉执行的智慧体现,通过异地交叉、指定执行,破解了执行慢、执行弱等问题,在节约执行成本和司法资源的同时,高效地将当事人的“纸上权益”兑现成了“真金白银”。下一步,三江法院将切实贯彻落实最高法院关于交叉执行的工作部署,深入推进交叉执行工作法治化、规范化、常态化运行,及时兑现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