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6日上午,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孙翔、副庭长曾庆斌一行三人到三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斗江人民法庭调研指导“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三江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丁立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春晓陪同调研。
孙翔一行参观了斗江人民法庭的诉讼服务大厅、远程在线调解室、科技法庭、家事法庭、家事调解室、亲子活动室等场所,查看了便民设施设备,翻阅了日常工作台账,并详细询问有关情况,随后召开了座谈会。
座谈会上,斗江法庭庭长吴海存就该庭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的基本情况进行汇报,并着重介绍该庭三年来的审判工作质效、参与辖区矛盾纠纷源头治理、挖掘本地民族特色解纷资源、开展妇女儿童权益保障以及判后答疑、案件回访等方面的具体做法、特色亮点和取得的成效。
孙翔庭长在听取汇报后,对斗江法庭近年来取得的工作成效表示肯定,并就“枫桥式人民法庭”的创建工作提出了工作建议及要求。一是要以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为契机,不断提高审判质效,以高标准严要求开展创建工作;二是要加强与辖区基层治理单位的沟通协调,整合基层解纷力量,凝聚多元解纷合力,发挥好各自优势开展矛盾纠纷非诉化解工作;三是要明确创建方向,找准切入点,利用好本土资源,结合当地实际开展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工作,努力打造具有侗乡特色的“枫桥法庭”。
丁立波院长表示,感谢市中院的悉心指导,三江法院将继续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大力支持斗江法庭“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不断总结提炼经验做法,持续跟进工作措施,狠抓工作落实,促使各项工作提质增效。
下一步,斗江法庭将继续以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为抓手,紧紧围绕党委领导的基层治理大局,加强与政府部门、基层治理单位及行业协会的沟通交流,完善协同机制,深化“法庭+N”联动联调模式,发挥民族文化和本土解纷资源在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方面的优势,努力打造具有侗乡特色的“枫桥式人民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