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统一法律适用加强类案检索的指导意见(试行)》,规范法官裁量权行使,保障裁判尺度统一,三江法院不断强化类案检索工作,以类案思维拓宽法官裁判思路,促进审判质效和司法公信力不断提升。
一是深化对类案检索制度的认识
认识是行动的先导,认识到位行动才会自觉。类案检索制度是最高人民法院为破除司法实践中“类案不同判”问题提出的解决方案,是人民法院落实司法责任制,深化司法综合配套改革的重要内容,对规范法官自由裁量权、统一裁判尺度、促进司法公正具有重要价值。三江法院高度重视类案检索工作,积极引导办案法官充分认识到做好类案检索工作的重要意义及实践价值,促进法官转变司法理念,在案件审理中积极主动做好类案检索工作,有效落实类案检索制度要求。
二是加强类案检索技能培训
通过培训让法官及审判辅助人员熟练掌握中国裁判文书网、法信平台、中国司法案例网等专业类案检索平台的使用方法;熟练掌握关键词检索、法条关联检索、案例关联检索等检索方法;熟练掌握关键词的提取、组合使用、词语转换等类案检索技巧。并通过培训让法官熟练掌握类案识别的技巧,精准识别类案,解决实践中应当参照但未参照的问题。今年以来三江法院共对15件案件进行了类案检索。
三是强化类案检索结果的应用
检索到的类案为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指导性案例的参照适用,但与新的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相冲突或者为新的指导性案例所取代的除外;检索到指导性案例以外的其他类案的,作为作出裁判的参考;公诉机关、案件当事人及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等提交指导性案例作为控(诉)辩理由的,承办法官在裁判文书说理中回应是否参照并说明理由;提交其他类案作为控(诉)辩理由的,承办法官通过释明等方式予以回应。检索到的类案存在法律适用不一致的,综合法院层级、裁判时间、是否经审判委员会讨论等因素,依照法律适用分歧解决机制予以解决。
四是提升类案检索工作的信息化水平
加强类案与关联案件检索技术的信息化建设及应用力度,进一步优化系统功能,丰富检索案例库,提升类案和关联案件推送的智能化、精准化水平,不断提高司法大数据的分析运用、辅助决策水平,让信息技术切实促进审判能力现代化,真正服务司法政务、服务司法制约监督体系、服务司法廉洁。
开展类案检索,是落实司法责任制要求、推行司法制约监督、促进法律适用统一的一项重要制度。三江法院将进一步加强类案检索工作,确保实现类案同判,确保案件办理经得起实践检验、群众检验和历史检验,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