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多了,这笔钱我一直没能要回来。没想到今天能在法官的调解下这么快就拿到了,真是太感谢了!”原告梁某说道。
近日,三江法院成功化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承办法官通过庭前多次与当事人沟通调解,促使拖欠了三年多未支付的货款当场履行完毕。
2021年2月4日,被告龙某某向原告梁某购买货物,双方于2021年8月25日对账确认龙某某尚欠货款3847元,梁某在三年多内多次向被告追款无果,无奈诉至三江法院,要求龙某某支付货款及逾期利息、法律咨询服务费共计5944.47元。
三江法院依法立案受理后,承办法官通过查阅案卷材料,认为案件基本事实清楚,有调解的可能,遂在开庭前积极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调解中,法官充分听取了双方的陈述和诉求,并从法理、情理、事理等多个角度向当事人分析案情,耐心细致的讲解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总结双方争议的焦点问题,寻求最佳解决方案。在法官充分释法明理后,龙某某认识到了自身的违约行为和需承担的违约责任。经调解,原被告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该案最终以龙某某当场支付4675元圆满解决。梁某在收到货款后,露出了满意的笑容。
这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成功调解,不仅有效化解了当事人之间的矛盾纠纷,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也节约了司法资源,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下一步,三江法院将继续坚持“如我在诉”理念,将“以人民为中心”贯穿审判执行全过程,进一步贯彻“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工作原则,努力通过调解方式化解群众矛盾纠纷,不断擦亮正义天平始终如一的“人民”底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