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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前调解化矛盾 定纷止争促和谐 ——三江法院诉前成功化解74起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

作者:贾教 吴良财  发布时间:2024-09-04 11:07:58 打印 字号: | |

为深入践行“抓前端、治未病”理念,实现纠纷高效、实质化解,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近日,三江县人民法院运用非诉纠纷解决机制,在诉前成功化解了74起因开发商逾期办证引发的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

李先生等74户业主此前与某开发商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然而开发商没有按照合同约定期限办理房产证。但双方多次沟通失败,于是李先生等业主委托律师向三江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开发商向业主支付逾期办证违约金。

收到诉讼材料后,三江法院第一时间向双方了解情况,并收集各方当事人的意见。经过事前的调查分析,三江法院认为该案件事实清楚,若大量进入诉讼程序,不仅增加诉讼的风险,加大了诉讼成本支出,还不利于缓解业主与开发商之间的矛盾。在征得双方同意后,法院决定将案件材料委派给特约调解员开展诉前调解。

调解法官、调解员在充分了解案情的基础上,针对双方争议的逾期天数、违约金金额,从业主客观损失、开发商实际经营情况、小区今后发展等方面进行居中协调,并向当事人出示同类纠纷生效裁判文书,耐心地释明法理、情理和事理。经过多次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74起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下一步,三江法院将继续践行司法为民理念,不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减轻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助力营商环境持续优化,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责任编辑:李秋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