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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回法庭到家门,司法为民暖人心 ——三江法院“巡回调解”、“巡回审判”纪实
作者:刘助平 吴少荣  发布时间:2024-09-03 10:52:54 打印 字号: | |

近日,三江法院将法庭搬到群众“家门口”,通过“巡回调解”和“巡回审判”的方式成功化解了两起纠纷,以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宗旨。

“巡回调解”方便群众诉讼

近日,斗江人民法庭处理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原告刘某某起诉请求被告吴某某支付猪肉款45267元。经了解,原、被告系朋友关系,被告在2021年11月至2022年2月间向原告购买猪肉,双方对欠款事实没有争议,但因被告资金紧张,故尚欠猪肉款45267元。收案后,工作人员考虑到原、被告交通不便,于是在征得双方同意后,决定到当事人家门口开展“巡回调解”,最大限度为当事人提供方便。8月28日上午,巡回审判车开到林溪镇当事人家中开展调解工作。

经调解,被告定于2024年12月30日前向原告支付欠款,双方达成调解方案,并申请司法确认。至此,双方的纠纷得以化解。

“巡回审判”服务弱势群体

近日,良口人民法庭为审理一起离婚案件,驱车七十多公里,沿着蜿蜒盘旋的山路到达富禄苗族乡的山村,让患有血栓闭塞脉管炎患者的当事人在家门口参加庭审活动。

在此前送达应诉通知书时,法庭工作人员发现被告患有血栓闭塞脉管炎10余年,2024年4月份先后到医院住院了两个月,行动十分不便,不能前往法庭驻地开庭。经双方当事人同意,承办法官及时申请启用巡回审判服务车,到被告所在的侗寨开庭审理本案,在群众“家门口”就地化解矛盾纠纷。

通过“巡回审判”,良口人民法庭把一站式服务“装上车”“送上门”,弥补定点式服务的先天不足,真正减少群众的诉讼成本,打造出为民、便民、护民的“家门口法庭”。

下一步,三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将继续发挥人民法庭深入基层、靠近群众的优势,努力践行司法为民宗旨,不断拓展工作方式方法,深入挖掘便民工作举措,切实提升人民法院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

 
责任编辑:李秋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