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法院设立执前和解的方式,让我避免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我都不知道没有按时支付会带来这么严重的后果,希望对方给我一次和解的机会。”
近日,三江法院通过执前和解方式,以源头治理代替末端执行,切实解决了一起因拖欠劳务费引发的民事纠纷。
2021年,张某承包某装修工程,请秦某、杨某等四人负责装修。之后,因张某拖欠劳务费2.7万元,秦某等四人将张某起诉到三江法院并申请强制执行。
了解案情脉络之后,调解员小李发现该案极有可能达成执前和解,立即联系双方当事人面对面和解。经释法明理,张某意识到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的严重后果,为此深感后悔,当场对秦某等人表示歉意。最终,双方达成和解。
调解员小李表示:“在我组织和解过程中,很多当事人对执前和解模式都表示称赞和认可。通过执前和解,不仅节约了申请人的时间成本与金钱成本,而对于被执行人,在立案前达成和解或者履行完毕,既不会被采取强制措施,个人征信也不会受到影响。”
在司法实践中,如何高效且和谐的化解矛盾纠纷,是一个需要不断探索的重要课题。对此,三江法院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出执前和解工作机制,不仅加速了案件的办理进程,更在维护司法权威的同时彰显了司法的人文关怀,以如我在执的工作态度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殷切期待。
典型意义:执前和解是探索源头治理的一种重要方式,执前和解程序的适用,能够为各方当事人提供一个更灵活便捷的履行方式,使其更自觉地履行法定义务,不仅有利于提高执行案件的办理效率,也有利于从源头上化解纠纷,避免矛盾激化的同时也节约了司法资源,使得有限的司法资源能够向重大疑难的执行案件倾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