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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酷暑勘查“面对面”调解,只为产业发展开花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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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吴少荣 杨回佳  发布时间:2024-07-18 17:34:21 打印 字号: | |

近日,三江法院成功化解一起因乡村振兴产业发展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侵权纠纷,为产业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法官,他们修路归修路,怎么把我们家的杉木给砍了,这些树木好不容易长到十五厘米粗,按照市场价格可以卖出不少价钱,我们农民种树不容易……”

三江县某行政村生产小组一处耕作区种满杉树和茶树,因交通不便,经济作物成熟后均因道路交通不便无人前往收购,收购价格远低于市场价。为破局,2022年5月,该生产小组作为甲方与三江县某农业专业合作社作为乙方,签订油茶品改示范基地合作协议,约定由乙方在甲方耕作区建设油茶品改示范基地,并开通产业路,进而提升该耕作区的利用价值。2022年7月,合作社在开垦建设油茶基地过程中,错将不属于合作协议区域内的村民林木砍伐,村民认为被告的行为构成侵权,要求合作社赔偿损失。由于双方对赔偿数额分歧太大,经过村委和乡镇司法所组织调解,双方仍无法达成调解协议,油茶基地项目建设无法推进,陷入停滞。

之后,原告到三江法院起诉。审判团队接到案件后,对该案进行分析研判,经调查核实,该案涉及村民小组产业发展,若处理不善将会使油茶品改示范基地项目陷入困境,产业路后续维护难以落实,营商环境受到严重影响。审判团队坚持双赢多赢共赢的理念,围绕“案结事了”的目标,希望通过调解的方式化解本起纠纷。遂组织双方当事人、基层组织调解员前往事发地进行现场勘验。此时,夏日酷暑,承办人及调解人员克服公路水毁困难,冒着酷暑,步行五公里来到现场勘查、测量木材方数,运用“面对面”“背对背”地调解方式,向双方当事人解释木材方量、市场价格、木材品种等关键因素展开现场调解。最终达成赔偿协议,至此一起农村产业发展实施引发的民事案件得到及时化解,后续项目得以稳步推进。为三江县乡村振兴提供法律服务保障。

下一步,三江法院将继续延伸司法职能,联合更多力量,多层次、多方式,多渠道做好调解、解纷工作,促进案结事了人和,助力乡村振兴。


 
责任编辑:吴銮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