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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温馨法庭”调出“和谐家庭”——记三江法院斗江人民法庭家事审判庭
作者:吴海存  发布时间:2024-05-27 16:45:34 打印 字号: | |

“吴法官,我怀孕了,我和他和好了。感谢您当时的耐心调解,您介绍的琵琶歌让我感动……”2024年5月27日上午,家住八江镇的陆女士打电话用侗语向三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斗江人民法庭的吴海存法官表示感谢。

“你和你丈夫结婚不易,要互相理解,互相包容,相信夫妻感情和家庭生活会越来越好。”吴法官同样用侗语说道。

陆女士与张先生是一对“80后”中年夫妻,双方于2017年10月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一个儿子。2022年以来,张先生因工作需要,出差频繁,对陆女士和儿子的关心、照顾变少,家庭生活中原有的一些“婆媳矛盾”也因此演变为“夫妻矛盾”。陆女士感觉工作忙、生活累,又长期得不到张先生的关心和帮助,便有了离婚的想法。2024年1月8日上午,陆女士通过拨打“一村一法官”联系卡上公示的吴法官电话,向吴法官述说了她的“委屈”。吴法官了解基本情况后,认为双方并没有太大的矛盾,还有和好的希望,遂联系还在外地出差的张先生,并约好时间让双方一起到斗江人民法庭调解。

“我也是侗族人,你们夫妻俩有什么话,可以用侗话慢慢说来……”吴法官带着两位当事人来到二楼的家事调解室后说道。

“到法庭之前,我心里还有点紧张,但来到你们法庭后,这里的沙发、茶几、装修、布置,让我感觉到一种家的温馨。”陆女士在与吴法官交流几句话后说道。

“这款银项圈,就是我们结婚时你带的那款吧?”张先生饶有兴致地看着墙上当地侗族青年男女结婚时新娘必带的银项圈问道。

调解就在这样轻松的氛围中进行。一个多小时后,吴法官看出双方虽然矛盾不大,但陆女士想到自己长期以来的无助和心累,还是不肯原谅张先生,坚持要求离婚,而张先生要求和好的态度诚恳。吴法官考虑到双方都是侗族群众,且经过多年恋爱过程才结婚以及矛盾并不太大的情况,遂决定采用斗江法庭独具侗族文化特色的“琵琶弹唱调解法”调解双方的矛盾。吴法官首先向当事人介绍斗江法庭调解家事纠纷用的侗族琵琶歌,如《家和万事兴》《妇女权益要维护》《法治家园享安康》以及当地经典的侗族琵琶歌《青石碑》等,并要求双方回家好好聆听,先冷静一段时间,然后通过电话进行劝导。经过一段时间后,双方自愿和好,后来陆女士还怀了第二胎。现双方夫妻恩爱,家庭和谐。




一张圆桌,二组沙发,三盆绿植,四幅侗画,N首侗歌……这就是斗江人民法庭的家事法庭。在这里,没有原告、被告的席位牌,有的是“丈夫”、“妻子”、“父亲”、“母亲”、“儿子”、“女儿”这样熟悉的称谓;没有严肃、冰冷的庭审,却有温情听你倾诉的法官、歌师、寨佬和心理老师。

家事纠纷涉及情感处理,与普通民事纠纷不同,需要更多温情的司法。家事法官不仅是一名纠纷的裁判者,同时也是一个社会公序良俗的引导者。斗江法庭专门设置审理家事案件的“家事法庭”和调解家事纠纷的“家事调解室”,使用适合家庭成员间语言沟通和情感交流的审判方式和调解方法,让庭审和调解尽可能接近“家庭会议”,消除当事人彼此敌意和对审判人员、调解人员公正性的怀疑心理。根据纠纷情况,还可以让双方共同信任的亲属、朋友参与庭审调解,合力化解纠纷,让法治、道德、亲情等方面的因素融入庭审,从而实现家事审判专业化、人性化的目标。

“琵琶弹唱调解法”,是三江法院派出人民法院2021年以来推行的主要调解家事纠纷的方法。侗族琵琶歌师通过琵琶弹唱的方式,将当地侗族群众的传统观念、优良习俗,结合普遍认同的夫妻情谊、男女平等、互谅互让、和谐相处等价值追求表达出来,努力让侗族当事人取得理解或共鸣,并促使其联系到自己的矛盾纠纷处理当中,同时在侗语法官的释法析理下,从而使因感情问题引起的家庭矛盾得到缓和,甚至化解。

侗族琵琶歌本身在侗族地区所具有的广泛传播性,能有效引导更多侗族群众树立正确的婚恋观,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因感情问题引起的家事纠纷。斗江人民法庭通过发挥侗族琵琶歌师的影响力和侗族琵琶歌的独特魅力,强化家事纠纷调解效能,助力打造“枫桥式人民法庭”的“侗乡样本”。


 
责任编辑:吴銮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