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践行司法为民理念,充分发挥人民法庭能动便民司法职能,保障妇女儿童权益,不断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2024年4月16日,三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斗江人民法庭对该庭办理的二起家事案件进行回访。
“法官+心理老师”——心理疏导化心结
4月16日上午,斗江人民法庭法官与心理老师来到遭受家庭暴力的离婚案件女方当事人杨某的住所,主动为其提供心理疏导,让其走出心理阴影,尽快开启新的生活。
女方杨某与男方龙某于2024年3月经斗江人民法庭调解离婚。在该案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了解到杨某多次被龙某殴打,且在调解过程中频频落泪,似乎有许多委屈难以言表。后经过法官与女方单独交谈,得知其因被男方殴打,还有一定的心理阴影,对工作生活和抚养教育孩子比较悲观。案件承办法官吴海存遂邀请心理老师一起到杨某家中进行“家访”,并由心理老师为其进行心理疏导,鼓励杨某走出过去的阴霾,用心照顾孩子,更好地生活。
回访困境儿童 司法温情护成长
4月16日下午,斗江人民法庭的法官来到另一起离婚案件当事人吴某的家里,对当事人吴某及其困境中的两个儿子在生活、学习等情况进行回访,并为其遇到的新困难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回访中,法官详细了解吴某某的身体和生活状况,耐心与家长沟通交流,强调家庭教育、家人的关心关爱对孩子成长的重要性,引导家长更好的履行监护职责及向孩子表达关爱,努力为孩子成长营造文明和谐的家庭氛围。
男方吴某与女方梁某于2020年10月29日由三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斗江人民法庭判决离婚,大儿子吴刚(化名)、小儿子吴新(化名)均判由吴某直接抚养。吴刚身体健康,目前读初中,而吴新重度且多重残疾,生活不能自理,平时由八十多岁的爷爷帮忙照料。因吴某的家庭情况较为特殊,该庭在审结该案后一直关注其家庭情况,不时回访了解困境儿童的成长情况。
近年来,斗江人民法庭持续发挥“妇女儿童维权岗”平台优势,通过与综治、公安、司法、妇联、村委、学校等单位以及歌师、寨佬、心理老师等人员加强联动,做深、做细、做实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把妇女儿童权益保护与家事案件审判有机结合,积极探索参与社会基层治理新模式,促推诉源、执源、访源治理,为辖区人民家庭幸福、社会和谐稳定做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