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院要闻
喜报!三江法院荣获全市法院多项荣誉表彰
作者:吴銮姣  发布时间:2024-02-29 17:11:16 打印 字号: | |




近日,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全市法院工作会议,会议通报全市法院2023年度记功嘉奖、创先争优专项评选结果,与会领导共同为2023年获得绩效考评先进单位、基层法院立功集体和个人、全市法院“十佳”优秀法官等代表、“新时代人民法庭”创建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颁奖。三江法院荣获3项集体荣誉、10名个人获荣誉表彰。

2023年度全市法院绩效考评先进单位

2021年度全市法院个人三等功

三江县2021年度“巾帼建功标兵”

三江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重大方略要求,在县委的坚强领导和上级法院的具体指导下,聚焦主责主业,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努力为建设宜居宜业宜游和美新三江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1月至12月,共受理各类案件3658件,案件受理数量下降10.58%,结案3460件,结案率94.59%,人民法院审判管理质量指标总分位居全市十个基层法院第一。一年来,全院5个集体,9名个人受到市级以上表彰。  



2023年度全市法院集体三等功、“新时代人民法庭”创建工作先进集体

2021年度全市法院个人三等功

三江县2021年度“巾帼建功标兵”

斗江法庭2023年共受理民事诉讼案件207件,结案205件,结案率99.03%,2023年新收204件,同比下降12.07%,诉源治理成效明显,法庭联合党支部被该县委县直工委评为2022年度“五星级党支部”。一是法庭基础建设全面升级,满足司法办案各类需求,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形成以“联”促“调”的诉前纠纷化解模式。2021年以来联动调解纠纷458起,调解成功416起。二是挂牌成立“生态旅游巡回法庭”,审理滥伐林木、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等刑事案件52件,办理涉旅游纠纷108起,助力程阳八寨申报5A景区。三是推进“四进”司法服务,护航三江茶产业高质量发展。四是开展特色普法,形成“法官讲法、歌师唱法、寨佬传法”的普法模式。邀请侗族琵琶歌师、寨佬协助调解纠纷,相关工作成果得到人民法院报、广西法治日报、光明网等媒体刊登推广。



2023年度全市法院个人三等功


潘华晓,女,壮族,1987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任三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庭长(主任)。2023年,在立案庭干警共同努力下,民事诉讼案新收案件与上一年同比-14.83%,在柳州市排名第一,一站式诉服平台指标94.5分,在全区法院排名第三,在柳州市法院排名第二。该同志2023年办理案件256件,办结255件,结案率99.60%。多次组织干警进入各小区开展物业服务合同纠纷等系列案件的诉前调解,案件数量800余件,已促成部分案件调解成功。积极开展“送法进校园”、法官“三进”、“一村一法官”等活动,为民营企业上法治课,惠及群众600余人。该同志2022年荣立市法院个人“三等功”、2023年9月荣获广西全区法院初任法官培训“优秀学员”。



2023年度全市法院个人三等功


赖美艳,女,侗族,1986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现任三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该同志担当作为,办理重大疑难及信访案件,2023年该同志执结418件执行案子,执行完毕结案257件,执行完毕率61.48%。该同志善于创新执行方式方法,执行前移推动治理无盲区,放水养鱼助企纾困有温情,刚柔并济督促执行有良法等相关执行经验在广西法治日报发表2次。协助局长工作,所负责的2023年执行质效核心指标均位于全市基层法院前列。该同志2018-—2020年度公务员考核优秀,2022年被评为三江侗族自治县“文明家庭”。


2023年度全市法院“十佳”优秀法官


吴海存,男,侗族,1982年7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现任三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斗江人民法庭庭长。该同志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践行司法为民宗旨。2023年办理民事诉讼案件119件,结案116件,结案率97.48%。一是以巡回办案点为载体,助力生态保护和旅游发展。以合议庭成员办理滥伐林木、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等刑事案件52件,涉旅游纠纷108起,助力程阳八寨申报5A景区。二是以法护航茶产业发展。2023年审理涉茶纠纷16件,为茶企提供法律咨询26次,开展普法24次,解答咨询126人次,化解诉前涉茶纠纷54起。三是开展特色普法解纷。邀请侗族琵琶歌师、寨佬协助调解纠纷,形成“法官讲法、歌师唱法、寨佬传法”的普法模式,相关工作成果得到人民法院报、广西法治日报等媒体刊登推广。四是主动参与社会基层治理,加强单位联动,形成以“联”促“调”诉前纠纷化解模式。该同志曾荣获2021年度全市法院新时代人民法庭工作先进个人、2023年三江县“最美家庭”及多次被评为公务员考核优秀等次等。


2023年度全市法院“十佳”办案标兵


张添智,男,侗族,1971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现任三江县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审委、刑事审判庭长。其政治立场坚定,廉洁自律,坚守底线,立足工作岗位,主动办理重大案件和复杂案件,认真开展综合治理工作,各方面均表现突出,曾获市、区多项荣誉。2023年其收刑事案件272件,结案267件,结案率为98.16%,无错案、申诉和上诉案件。2023年本院刑庭荣获全区办理洗钱系列案先进集体。该同志任劳任怨,扎实开展各项工作,并取得较好的成绩,同时兼顾好家庭,做到了生活工作两不误。其曾获多项市、自治区级荣誉:2019年度荣获柳州市法院三等功、全区基层法院优秀裁判文书奖、优秀示范庭审奖、优秀岗位能手称号、柳州最美家庭标兵户;2019年12月荣获2017-—2018年度广西平安建设先进个人;2020年9月被评为全区法院优秀法官,同年获评中央政法委10月份“平安之星”;2021年获柳州市文明家庭、全区法院扫黑除恶先进个人;2023年荣获柳州市最美清廉家庭。



2023年度全市法院“十佳”法官助理


黄韦丽,女,壮族,1985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现任柳州市三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法官助理。一是高质高效办案,2023年协助法官办理普通民商事案件162件、涉外民事案件1件、破产清算案件2件、行政非诉执行案件23件、司法救助案件25件;二是积极协助起草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司法协作机制,推进行政诉讼发案量和败诉率“双下降”以及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三是创新法治教育形式,持续开展法治进校园、一村一法官等活动;四是强化理论研究,立法草案征求意见被立法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吸收采纳。2022年获得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三江基层立法联系点《立法建言表彰》。


2023年度全市法院“十佳”书记员

杨回佳,男,苗族,1993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专科学历,现任广西壮族自治区三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良口法庭聘用书记员。该同志工作责任心强,团结同事、服从上级安排的各项工作并及时完成,经常把加班看成家常便饭且学习心强。2023年,共开庭记录案件102件,累计归档90件。2023年协助庭室完成工作绩效,其中协助庭室完成2023年的绩效达到100分,另加分项6分。该同志主动承担起本庭的复杂案件并积极与新书记员交流沟通案件的心得。2023年跟随法官到各个乡镇进行法治宣传、给群众讲法、解法、传法。


2023年度全市法院“十佳”优秀行政人员

覃珍梅,女,侗族,1987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现任三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综合办公室副主任。该同志按时按质完成司法政务工作,乡村振兴及各类绩效材料的汇编报送;完成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工作,协助邀请人大、政协走访法院向代表委员推送本院动态信息。积极组织干警参加各类运动会比赛,每月开展一次集体生日会,读书沙龙会等工会各类活动,强化暖警爱警举措,为单位荣获2023年度三江侗族自治县优秀工会组织,2023年度柳州市先进职工之家称号作出突出贡献。2023年组织开展创城志愿服务活动76余次。狠抓食堂管理为审判、执行工作提供坚强后盾;努力打造具有三江法院特色的法院文化品牌侗族文化元素的法治文化宣传栏长廊,获评三江县2023年度县级文明单位。该同志工作表现突出,荣获2021年度三江县乡村振兴先进个人,荣获2022年度柳州市法院个人三等功,2023年度三江县及柳州市优秀工会工作者。


2023年度全市法院“十佳”诉讼辅导员

吴良财,男,苗族,1991年8月出生,中共预备党员,大学本科学历,现任广西三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立案庭法官助理。该同志时刻践行“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服务宗旨,勇于担当作为,坚持人民立场,在诉讼辅导、多元解纷工作上成绩显著。该同志2023年,共诉讼辅导分流案件1683件,引导当事人进行诉前调解1286件,为当事人答疑解惑569人次,指导当事人进行网上立案、网上保全等线上服务活动246次;共诉前调解案件346件,调解成功294件,并组织或参与寨佬、歌师民族特色调解6次,辅助法官办理案件97件。该同志曾获评三江县脱贫攻坚(乡村振兴)优秀工作队员、和平乡先进工作者、三江法院先进个人。


2023年度全市法院“十佳”司法警察

吴远智,男,侗族,1988年10月出生,中共预备党员,大学本科学历,现任三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大队教导员。该同志始终坚持践行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誓言,在司法警察岗位上恪尽职守,捍卫法律尊严和司法权威重视警队政治建设,始终坚持"抓党建带队建促警务”工作思路和"支部建在队上”原则,以警队支部的党建为引领,保证队伍的绝对纯洁、绝对忠诚。积极响应号召投身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切实为民办实事。

积极探索学习警务技能的实战意义,结合日常警务工作开展演练,加强对“六专四室”的规范使用,进一步提升了法院警务实战能力。曾荣获全区法院“执行月”活动先进个人;柳州市司法警察执法知识竞赛集体三等奖、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工作队员抓脱贫攻坚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专项考核评定为好等次;优秀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工作队员、三江法院“先进个人”称号等。


2023年度全市法院“十佳”人民陪审员

吴娟,女,侗族,1982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专科学历,现任三江侗族自治县城南社区“两委”委员。该同志能坚决服从法院的工作安排,自觉接受区人大的监督,积极加强业务学习,不断提高自身政治、业务素质,努力发挥人民陪审员的作用,正确行使人民陪审员的权利。积极参加陪审业务的培训并利用业余时间学习刑法、刑事诉讼法及民法、民事诉讼法等各门法律,努力做到读懂、吃透、牢记,在陪审员实践中得以熟练运用。一年来,该同志参与各类刑事、民事案件有50余件。




    




 
责任编辑:吴銮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