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践行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创新诉源治理工作模式,三江法院推行“诉前指导+诉前调解+立案辅导”的诉讼辅导模式,通过专职辅导员提供一对一指导、专业性调解和立案辅导,让群众感受法院优质便民高效的“一站式”诉讼服务。
01
诉前多一些指导,群众少一些烦恼
“法官你好,我想要起诉,但是我不会写起诉状,也不知道要交哪些材料,你能教一下我吗。”“当然可以,您先介绍一下大概的情况……”在诉讼服务中心经常能听到这样的对话。实践中很多当事人因文化水平不高、不通晓法律等原因无法自行完成并提交诉讼材料,三江法院坚持问题导向,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置专职诉讼辅导员,为需要帮助的当事人提供一对一指导。在了解基本案情之后,诉讼辅导员就文书格式、材料要求、诉讼流程等程序性事项进行手把手指导,对于事实清楚、原被告争议不大的案件,引导当事人通过诉前调解化解矛盾纠纷,以避免繁杂的诉讼程序,减轻当事人的诉讼负担,让群众少一些烦恼。
02
诉前调解化纠纷,为民解忧促和谐
“法官您好,我公司与被告吴某某的那个案件在调解员和被告沟通之后,被告已经主动还钱给我们了,我们现在想申请撤诉可以吗。”近日,原告山东某科技有限公司的员工牛某某电话联系法院工作人员,咨询撤诉事宜。
据悉,山东某科技有限公司与吴某某因培训费产生纠纷,山东某科技有限公司向三江法院提出要求吴某某支付尚欠的培训费546元的诉讼请求。法院特邀调解员接到案件后立即对案件进行分析研判,通过阅卷发现该案诉讼标的较小,双方争议不大,通过调解解决纠纷的可能性较大,于是电话联系被告吴某某,向吴某某释法明理,最终吴某某同意和解,向原告支付相应的培训费用。
事后,牛某某表示该案金额较小,诉讼成本可能远高于诉讼请求的金额,本已打算放弃,没想到法院的调解员一个电话就促使被告主动支付了相应的费用,调解员真是太给力了。
03
心系群众办实事,立案辅导消民愁
对于确实无法通过调解解决的纠纷,需要及时立案通过诉讼解决,但现实中有的当事人因气愤或者不了解法律规定,往往提出不合理的赔偿请求,需要诉讼辅导员根据案情并结合证据材料进行综合分析,并结合相关的法律规定,向当事人释明相应的法律规定,并告知当事人可能存在的诉讼风险,促使当事人更理性地主张权利,避免承担不必要的损失。
三江县某公司诉张某某合同纠纷一案,原告方主张的违约金过高,导致案件受理费用减半收取后仍需交纳12万余元,该案原告经济困难,案件曾因未缴纳案件受理费用被法院按撤诉处理,为避免本次诉讼再次因无法缴纳案件受理费用导致案件作撤诉处理,使得案件反反复复得不到解决,于是诉讼辅导员积极联系原告,向其释明相应的法律规定,并告知相应的法律风险,最终该公司同意修改诉讼请求降低违约金数额。
三江法院将继续坚持并完善“诉前指导+诉前调解+立案辅导”诉讼辅导模式,为当事人提供更优质的法律服务,更便捷的解纷途径,促进矛盾纠纷的实体性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