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三江侗族自治县气温骤降,部分高寒山区迎来2024年的首场降雪。1月23日,三江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无惧严寒,踏雪而行,面对被执行人的抗拒执行、申请执行人的埋怨,以“如我在诉”的为民情怀,成功执结一起抚养费案件,有效化解当事人纠纷,避免矛盾进一步升级,保障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执行干警顶风冒雪前往被执行人家中。
“杨某刚刚回到娘家,有可能明天就去她老公老家四川过年了……”1月23日12时,执行法官接到申请执行人吴某来电。顾不上回家照顾嗷嗷待哺的幼儿,执行法官冒着大雪,走在侗寨田埂上。
吴某和杨某经人介绍于2003年结婚,育有一女。因感情破裂,两人于2023年6月起诉离婚。法院审理后判决准许两人离婚,女儿随吴某生活,杨某每月支付700元抚养费给女儿,直至女儿年满18周岁为止。判决生效后,杨某没有支付女儿的抚养费,吴某于1月8日向三江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法官经查询,并没有发现杨某有可供执行的财产。随后,执行法官按照吴某提供的地址,来到杨某娘家,得知杨某已外嫁四川。既没有找到人,也没有找到执行财产,执行程序一度陷入僵局。
法官想方设法打听到杨某的联系方式,拨通了她的电话。电话中,杨某称她现在在外地打工,是吴某拒绝她探望孩子,她才拒绝支付女儿的抚养费,并态度强硬地表示不会给吴某一分钱。
被执行人已经明确表示拒绝履行,最简单的方式就是对其采取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名单、司法拘留等强制执行措施。但法官考虑到,此案的执行标的是抚养费,涉及孩子的切身利益,如果贸然采取强制措施,不但会激化双方当事人的对立情绪,而且可能会给孩子幼小的心灵造成更大的伤害。为了妥善执结案件,1月23日,办案法官得知杨某回到娘家后,马上驱车赶往杨某娘家,和她面对面进行沟通。
法官发挥自己同为女性的优势,从最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角度出发,一方面向杨某讲明离婚后父母对子女的抚养和监护义务,以及拒不履行义务所产生的法律后果;一方面劝导她不要将对吴某的情绪牵扯到孩子身上,尽到自己为人母应尽的义务,让年幼的孩子能够和同龄人一样,同时得到来自父母双方的关爱。
法官的“温情攻势”终于使杨某解开了心结,唤起了她对骨肉亲情难以割舍的感情,原本态度强硬的她最终同意支付拖欠了半年的抚养费,并保证今后按月支付。随后,法官又将杨某的态度转告吴某,吴某也愿意放下对前妻的怨恨,同意让她每月前来探视孩子。
抚养费执行案件关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是执行工作的重中之重。该案虽然涉案标的不大,但是关乎一个孩子的生活、教育问题,倘若处理不当,不仅影响孩子的身心健康,也将会影响两个家庭今后的生活。执行法官融情于法,妥善执结,既维护了申请人的权益,又缓和了两个家庭的关系,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近年来,三江县法院在执行婚姻、抚养、赡养等家事案件时,办案法官以“如我在诉”的心态,以情释法,转变执行工作方式方法,因案施策、对症下药,秉持“法理情”并重的执法理念,积极主动、担当作为,能一次性解决的事情,绝不让当事人跑第二次,全力提升每一起案件办理的精度、速度和温度,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