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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江县法检“两长”同庭履职,亮剑惩治职务犯罪
作者:石天媛  发布时间:2023-12-21 09:30:53 打印 字号: | |


12月20日上午,三江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职务犯罪案件,该案由三江法院党组书记、代院长丁立波担任审判长组成合议庭,三江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玲出庭支持公诉。县直机关单位相关领导,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来自县直机关单位的相关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共100余人旁听此次庭审活动,接受廉政警示教育。

【公诉机关指控】2009年至2020年,被告人郑清忠利用担任三江侗族自治县扶贫开发办公室主任、交通运输局局长职务上的便利,为刘某某、杨某某等15人在工程项目承揽、工程款结算等事项上提供帮助,先后多次收受上述人员送予的钱款共计人民币484万元及价值60万元的公司股份。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郑清忠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544万元,数额特别巨大,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郑清忠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认罪认罚,积极退赃,可以从宽处理。

庭审过程中,审判长丁立波精准把握庭审节奏,引导控辩双方紧紧围绕犯罪事实和证据充分有序进行法庭举证、质证和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庭审各程序环节衔接紧密、重点突出、程序规范、条理清晰、井然有序。被告人当庭表示认罪认罚,真诚悔过。鉴于案情复杂,该案将择期宣判。

【以案为戒,警钟长鸣】案例是最好的教科书,也是最好的“清醒剂”。此次庭审用看得到、听得见的方式敲醒了警钟,真正起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参与旁听的党员干部在庭审后纷纷表示,这是一堂生动的法治教育课,也是直击灵魂的警示教育课。作为党员干部,要时刻以案为鉴,警钟长鸣,自觉接受监督,坚守纪法底线,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依法行使手中的权力,切实筑牢廉洁自律和拒腐防变底线。

近年来,三江法院始终立足审判职能,在严厉打击违法犯罪的同时,积极探索警示教育新模式,结合典型案例将“庭审现场”变为“警示课堂”,持续强化警示教育效果。此次法检“两长”同堂审案更是切实落实司法责任制的体现,也是法院主动接受监督、推进司法公开、维护司法公正、达成法治共识的重要举措。下一步,三江法院将继续发挥院庭长带头办案的“领头雁”效应,以率先垂范的扎实作风带动全院干警担当作为,不断提升审判质效和司法公信力。

 

 

                           


 
责任编辑:吴銮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