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侗乡好“枫”景④:巡回审判 织密生态旅游“防护网”
作者:吴海存 黄海燕  发布时间:2023-12-12 10:18:13 打印 字号: | |


二十大报告提出,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必须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站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谋划发展。

三江侗族自治县位于桂、湘、黔三省(区)交界处,属于亚热带南岭湿润气候区,境内植被茂盛,江河密布,森林覆盖率达79.7%,全年平均气温为17℃至19℃之间,空气环境质量保持国家一级标准,负氧离子含量为二级标准以上,养生资源得天独厚,是国家重点生态功能保护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2022年获得“中国天然氧吧”称号。斗江法庭依托辖区丰富的生态旅游资源,在程阳八寨景区挂牌成立“生态旅游巡回法庭”。

“生态旅游巡回法庭”在程阳八寨景区挂牌的办案点情况


截止2023年11月,“生态旅游巡回法庭”审理滥伐林木、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等刑事案件52件,涉旅游纠纷108起,助力“生态立县、旅游富民”的发展战略,并为程阳八寨景区创国家5A级旅游景区提供法治保障。


庭审现场一 


6月20日上午,“生态旅游巡回法庭”在程阳八寨景区开庭审理一起滥伐林木刑事案件。三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指控,2020年7月,被告人谢某在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雇请工人砍伐林木,经鉴定,被滥伐林地面积3.5720公顷,采伐杉木、松木、杂木2262株,林木蓄积量226.8立方米,出材量152立方米。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谢某违反《森林法》规定,未经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颁发林木采伐许可证,滥伐林木,数量巨大,其行为触犯了我国《刑法》的有关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滥伐林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谢某在犯罪后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庭审中,被告人谢某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无异议,认罪认罚,主动预缴罚金保证金。

 庭审现场二


9月8日上午,“生态旅游巡回法庭”来到布央仙人山景区,开庭审理了韦某、李某与三江县仙人山旅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旅游合同纠纷一案。为妥善处理纠纷,三江法院“生态旅游巡回法庭”直接巡回到火灾发生地布央仙人山景区开庭审理。通过对案件的巡回审理和调解,以及对游客提出问题的热情解答,既是履行审判职能,也是对游客诉求给予的积极回应,明确公正司法、为民服务的坚定立场,也体现了对旅客热情友好的待客态度。


 法治宣传


为提高游客文明旅游、守法用法意识,从源头上化解景区游客矛盾纠纷,切实保障游客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生态旅游巡回法庭”在巡回审判后,积极走进景区及景区周边开展普法宣传活动,通过答疑解惑、以案释法等方式,重点向往来游客宣传旅游纠纷化解、旅游出行建议和旅游自我保护等方面的内容,着重引导游客自觉增强法治观念和维权意识,为游客和商户提供零距离法律服务。同时,基于鼓楼在侗族群众心中的独特地位和侗族琵琶歌的独特魅力,“生态旅游巡回法庭”走进侗寨鼓楼开展各种法治宣讲活动,并邀请侗寨琵琶歌师将法律知识以歌声的形式进行传唱,积极引导群众认识盗伐滥伐林木、非法狩猎、非法占用农用地等行为的违法性、危害性,动员群众主动了解生态环境保护知识,对破坏生态环境行为及时向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举报。


▲上图为“生态旅游巡回法庭”在布央仙人山景区开展法治宣传


“生态旅游巡回法庭”坚持“有案办案、无案宣传”,以司法力量助力打造法治景区、生态景区、文明景区,规范旅游市场主体行为,保障游客合法权益,进一步提高生态环境资源和旅游业健康发展的司法保护,为生态文明护航,为旅游资源添彩。


 
责任编辑:吴銮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