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斗江人民法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围绕便民利民工作目标要求,充分发挥人民法庭面向农村、面向基层、面向群众的优势,以实际行动积极服务基层治理,服务群众需求,在用好巡回办案点的基础上,还背着国徽行走在侗乡侗寨里,把“法庭”搬到群众家门口,成为侗乡一道靓丽的“枫”景线。
“门口法庭”,助推便民利民
斗江法庭辖区共有七个乡镇,除法庭驻地外,辖区各乡镇均设有巡回办案点。斗江法庭主动革新“坐堂问案”的审理模式,在发挥巡回办案点便利群众的同时,还根据纠纷情况就近选择开庭地点,最大力度方便群众。例如在审理一起双方当事人都是同村人的离婚案件中,斗江法庭在征得双方当事人的意见后,将法庭“搬到”村寨里。因双方当事人都是普通的侗族群众,文化程度不高,通过在其本村寨开庭,更能让当事人放松紧张的情绪,充分表达自己的诉求。
庭审中,“双语”法官通过摆事实、讲道理,并结合法律规定的方式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交流,双方当事人就夫妻感情、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进行陈述和辩解。庭审全程使用本民族语言进行,在收到良好庭审效果的同时,也充分保障了当事人的诉讼权利。最后,该案当事人当庭达成调解协议,案结事了。
“车载法庭”,科技赋能提速
为更好地服务群众,斗江法庭根据个案具体情况,合理安排审理时间和地点。对当事人因身体不好、行动困难等原因不便到法庭驻地或办案点参加诉讼的案件,为减少当事人往返奔波,保障办案效率及庭审规范化水平,斗江法庭将集开庭审理、法治宣传等功能于一体的“车载便民法庭”开到当事人的“家门口”。
杨某因丈夫潘某不求上进、好吃懒做、不顾家庭,便到斗江法庭位于林溪镇的办案点提交材料起诉要求离婚。受理此案后,承办法官考虑到潘某脚部有伤,行动不便,遂决定将“车载便民法庭”开到潘某住所附近进行开庭、调解。通过“车载便民法庭”的科技赋能,为“行走”的国徽加动力、提速度。
“普法法庭”,传播法治声音
斗江法庭重视普法工作,深知普法对基层治理及文明乡村建设的重要作用,遂大力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在巡回开庭、调解后,经常背着国徽穿梭在村寨、街道、茶园等地进行诉讼文书送达、案件回访等工作,同时顺便以发放法治宣传册、法律讲解等方式,用通俗易懂的语言面对面向当地群众讲解法律规定、诉讼流程、维权方式等,提醒群众提高风险意识和法治观念,促进基层治理及文明乡村建设。
如今,侗寨里的群众遇见背着国徽的法庭干警,看见巡回审判车,他们没有防备、没有退避,还给予尊重。侗族群众常说,看到背着国徽走村串寨的队伍,感到很安心。“行走”的国徽,让侗寨里的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