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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江法院:以司法护航让民族团结之花在侗乡绚丽绽放
作者:程严  发布时间:2023-07-06 16:21:08 打印 字号: | |



“法官,太感激你们了,现在两个生产组的村民能心平气和的来协商,多亏你们法院,我们还担心两个生产组的村民打起来……。”村主任紧紧握着法官的手,激动的说。

  案情回顾

上某屯生产组与三某屯生产组因土地承包经营权产生纠纷,判决生效后,三某屯生产组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上某屯生产组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图为执行法官正在跟双方当事人作调解工作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考虑到本案涉及到两个村民小组,处理不好会激化群体矛盾,为防止矛盾激化,执行法官多次深入村屯,先使用侗族语言与父老乡亲拉家常,再从法律规定和民族风俗给双方村民做释法明理工作。近日,执行法官再次邀请村干部深入“难龙”(地名)现场,并召集两个村民小组的村民到场,执行法官从侗族文化的认同感出发,法俗融合,经过长达6个小时的组织调解,最终两屯生产组放下了芥蒂,执行人员现场拉线、测量,确认了对被损坏的鱼塘及责任田的恢复范围,三某屯生产组同意按现场划线来恢复原状,并当场签订了执行和解协议。本案执行成功的化解两个生产组多年的矛盾,并解开了两个生产组村民多年的心结。

千年侗寨,梦萦三江。

三江侗族自治县位于广西北部,是湘、桂、黔三省交界地,全国5个侗族自治县中侗族人口最多的县份,同时还聚居着苗、瑶、壮、汉等民族,是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

近年来,三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牢牢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主线,积极打造民族地区特色司法模式,着力推动审判执行和民族团结进步两促进、双丰收。

在护航民族团结进步方面,三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措施有以下几个方面:1

  立足审判执行主业   护航民族团结进步

三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把审判执行作为促进民族团结的主要抓手。立足审判职能定位,积极探索人民法院在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活动中的作用,实现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和审判职能工作相辅相成、相互促进。在诉讼服务大厅、派出法庭配备双语导诉员和少数民族工作人员,充分发挥他们的语言和民俗优势,加大案件的化解力度。对于不能流畅使用汉语交流的当事人,安排少数民族干警接待或翻译,将双语融入诉讼服务全过程,充分保障少数民族同胞的诉讼权益。依法公正审理好涉及少数民族、拖欠农民工工资等案件;妥善化解纠纷,把法律适用、民族习惯有机结合起来,有效促使当事人快速和解;少数民族法官深入少数民族地区巡回办案,与少数民族当事人深入沟通交流,引导少数民族当事人依法解决纠纷;主动为不懂或不熟悉汉语的当事人提供翻译;坚持纠纷解决、判后答疑、法治宣传有机结合,不断提升少数民族群众的法治意识。

图为侗语法官成功调解一件民间借贷纠纷


 凝聚各族同胞民心  营造民族团结浓厚氛围

常态化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宣讲“两法”,引导青少年扣好人生遵纪守法的“第一颗扣子”。邀请熟悉当地民族语言和风俗习惯的人民陪审员和双语法官利用“二月二”、“三月三”、“敬牛节”等民族传统节日,普及民族政策法规,到少数民族聚居地开展巡回审判和法治宣传,以案普法,有效引导各族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用法治思想铸牢民族团结根基,让民族团结进步之花在法治进程中绚丽绽放。

图为良口法庭在“敬牛”节之际到同乐乡开展普法宣传



  司法为民 培植民族团结进步深厚情谊

三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坚持融入中心、服务大局,把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活动作为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内容。认真贯彻落实三江县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工作有效衔接上的安排部署,选派6名政治觉悟高、政策执行力强、能担当善作为的干警担任驻村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员,积极配合三江县开展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工作,全力以赴为帮扶村解决实际困难,拉近了法院与各族群众间的距离,促进了民族团结。

下一步,三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将充分发挥审判职能,进一步扎实做好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的新时代民族工作,坚持用司法保障民族团结,引导各族干部群众自觉遵法学法守法用法,筑牢民族团结和谐的法治基础。不断巩固和发展“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的良好局面,为三江侗族自治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司法保障。


 
责任编辑:吴銮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