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三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审结一批行政非诉强制执行案件,裁定准予强制执行三江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某酒吧作出的行政处理决定,欠薪金额达9万余元。该批案件的准予强制执行切实保障劳动者劳有所得,解决劳动者的“忧薪事”。
基本案情
2022年1月-3月,三江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先后接到19名劳动者投诉,称所在的某酒吧拖欠员工劳动报酬,三江县人社局随即立案处理,通过现场调查取证、询问该公司经营者等方式进行调查核实,确认该公司存在拖欠员工劳动报酬的违法行为。之后,三江县人社局按法定程序向某酒吧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告知书》、《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责令某酒吧立即足额支付19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后经三江县人社局催告,某酒吧仍未自动履行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义务,三江县人社局遂向三江县法院申请行政非诉强制执行。
非诉审查与裁定
三江法院经对案件进行书面审查认为,三江县人社局对某酒吧作出的行政处理决定书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正确。某酒吧在收到行政处理决定书后,在法定期限内既未申请行政复议,也未提起行政诉讼,且经三江县人社局催告后至今仍未履行处理决定书中确定的义务,三江法院遂作出了准予强制执行的裁定。
三江法院一直以来高度重视涉劳动者权益保护类案件,对拖欠劳动者报酬的行为始终坚持“零容忍”,采取多种强有力措施重点打击。对行政机关申请强制执行的行政处理决定,依法审查,对符合条件的申请及时作出准予强制执行裁定并交付执行。切实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尊严和行政机关的执法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