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8日,三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有效化解了用人单位和受害者之间的纠纷,做到了案结事了人和,获得各方当事人一致好评。
案情回顾
梁某受雇于三江县某公司,2021年5月19日,梁某在封模板时从架子上跌落受伤,导致左侧腕关节多发骨折、尺骨茎突骨折等多处位置骨折。后经鉴定机构鉴定,梁某伤情构成九级伤残,梁某向法院起诉,要求三江县某公司赔偿伤残赔偿金、后续治疗费等各项损失二十余万元。
受理该案件后,承办法官耐心听取双方意见,并及时就法律关系、责任划分等争议焦点向双方释明,从妥善解决当事人之间的矛盾纠纷角度出发,积极组织当事人进行调解。调解过程中,各方当事人就赔偿金额进行沟通,经法院分析各方利弊,最终双方以赔偿金额185000元当场达成一致意见,法院当庭制作民事调解书。被告表示将尽快拿民事调解书去保险公司理赔,不管理赔数额多少,都会按照双方达成的调解数额积极去赔偿原告的损失。原告表示非常感谢承办法官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使这个案件得以妥善解决。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至此,该案得以圆满解决,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
此案的成功调解,妥善化解了各方当事人的矛盾纠纷,既保护了原告的合法权益,又让被告在合理的范围内予以赔偿,真正做到案结事了,以调解结案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群众利益无小事,三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始终把与人民群众生活相关民生案件作为工作重点,让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司法的温度,有力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