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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江法院院长吴宏邈一行到斗江法庭指导“广西示范人民法庭”创建工作
作者:吴海存 韦柄旭  发布时间:2023-03-17 11:07:44 打印 字号: | |

3月16日下午,三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吴宏邈,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陈元儒,党组成员、副院长赖民书、党组成员、副院长李春晓,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吴引生,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杨胜峰,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刑事审判庭庭长张添智,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民事审判庭庭长杨红玉一行八人到该院斗江人民法庭指导“广西示范人民法庭”创建工作。

吴宏邈院长一行认真查看了斗江法庭诉讼服务大厅、办公区域、安检通道、家事审判庭、调解室、监控室、科技法庭、文化长廊、干警厨房、干警休息室、健身场所等硬件设施情况,询问法庭干警相关设备运行情况及案件办理、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服务乡村振兴等工作开展情况。

为扎实推进“广西示范人民法庭”创建工作,吴宏邈院长对斗江法庭提出四点工作要求:

一是要加强法庭硬件建设,按照“示范人民法庭”创建标准,在现有基础上完善硬件设施、设备,确保满足“立、审、执”需要,彰显司法权威和庄严。

二是要紧紧依靠辖区乡镇党委政府,积极与基层治理单位联动,强化诉源治理合力,提高社会治理能力和水平,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发挥社会解纷资源,拓宽多元解纷渠道,多途径为人民群众化解矛盾纠纷,努力将更多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在源头、在诉前。

三是按照审判绩效管理要求,提高案件质量和效率。树立质量优先的办案导向,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准确适用法律,提高案件质量,同时加大调解力度,减少上诉案件,提高一审服判息诉率,做到案结事了。

四是加大宣传力度,依托巡回办案点的普法前沿阵地优势,将“法官讲法、歌师唱法、寨佬颂法”等普法模式相结合,让辖区各族群众通过喜闻乐见的方式知法、守法、用法,提高法律意识,让更多的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


 

责任编辑:吴銮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