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8月25日,本院根据广西柳州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的申请裁定受理三江侗族自治县欧宝锰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宝公司)破产清算一案。现查明:欧宝公司成立于2007年6月18日,公司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公司法定代表人为陈绍金,公司住所地为三江侗族自治县程村乡草头坪,工商登记机关为三江侗族自治县工商行政管理局。2022年10月28日,召开了欧宝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会议核查确认无异议债权总额为83400361.64元。欧宝公司无可供分配财产。本院认为,欧宝公司确已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且财产不足以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也不存在重整、和解情形和其他破产阻却事由,符合法定宣告破产条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三条、第一百零七条之规定,本院于2022年11月22日裁定宣告三江侗族自治县欧宝锰业有限公司破产并终结三江侗族自治县欧宝锰业有限公司破产程序。
特此宣告。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