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2月13日下午,三江法院依法公开审理原三江县某单位公职人员王某某涉嫌贪污罪、受贿罪一案,并邀请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庭审,县纪委组织县直各单位、各乡镇主要领导干部到庭观摩并现场参与廉政教育活动。
公诉机关指控,2013年至2019年期间,被告人王某某利用其担任三江县某单位职务便利,为他人承揽测绘工程提供帮助,单独或共同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现金共计60.4万元;在测绘工程项目中,骗取财政拨付的工程款人民币30万元。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王某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巨大,通过虚构项目合同骗取公共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贪污罪、受贿罪,王某某一人犯数罪,应当数罪并罚,依法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过程中,法庭主持控辩双方进行了充分的举证、质证和辩论,充分听取了公诉人、被告人及其辩护人的意见,保障了各方诉讼权利。辩论结束后,法庭还主持了廉政教育环节,公诉人剖析了本案和职务犯罪屡禁不止根本的原因—不能坚守初心,在金钱、名利的诱惑下,放松对自身的要求,恃权轻法、心存侥幸。同时对旁听人员开展廉政教育,作为一名公职人员,要坚定信念,廉洁自律,时刻牢记“莫伸手,伸手必被捉”。在面对各种诱惑时要“心中有戒”,时刻坚守公私之辨,坚守清正廉洁底线,心不为物所役,行不为名所累。被告人王某某在最后陈述阶段表示忏悔,认罪认罚,该案将择期进行宣判。
在依法严惩犯罪的同时,三江法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主动延伸审判职能,组织人员参与旁听,深入推进“阳光司法”,主动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同时为2023年三江“两会”上审议通过法院工作报告打下良好基础。通过旁听职务犯罪案件庭审不仅让大家直观感受触碰法律红线的严重后果也能让大家从反面教材中汲取教训,引导广大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达到了以案说法、以案育人的良好教育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