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9月14日下午,一起民事纠纷案件正在开庭审理,承办案件的石天媛法官突感身体不适,在庭审过程中昏倒,书记员第一时间报告,院党组得知情况后,高度重视,立即启动紧急情况应急处置预案,迅速将石天媛法官送至医院,通知家属,做好家属安抚工作。同时,为了不影响案件的审理,安排分管民事审判工作的副院长李春晓法官到达庭审现场,经询问当事人意见,当事人同意由李春晓法官接替石天媛法官继续开庭审理该案。在案件继续审理过程中,李春晓法官从情理和法理两方面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双方当事人也感触于石天媛法官不顾自己的身体,坚持办案,最终握手言和,达成调解。
庭审结束后,双方当事人表示,石天媛法官为了不耽误案件的审理,坚持带病庭审,被她的敬业精神深深感动,并通过书记员表达想亲自去医院看望石天媛法官,向她表示感谢,希望她早日康复。对三江法院立即组织法官接替庭审,并促成双方调解,及时化解双方的矛盾纠纷,给予了充分的肯定。经过抢救,目前石天媛法官已经恢复意识,情况良好,在重症监护室留观,待各项体征平稳,即可转往相关科室做进一步深入的检查和治疗。
据悉,石天媛法官是由于劳累,工作压力等原因,庭审当时脑部出血至昏倒。在开庭前,有同事发现石天媛法官不对劲,询问其情况,她回答头特别痛,同事想让她先休息观察,她说不能耽误开庭,便急匆匆地赶去开庭了。石天媛法官2012年进入法院工作,2017任审判员,先后担任刑事审判庭副庭长,良口法庭负责人,自担任审判员以来,共审理案件500余件。工作中,她始终保持“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勤勉敬业,全面正确履行审判职责,主动承担庭室复杂疑难案件,牵头成立法治宣讲队,建立法治进校园机制,多次带领宣讲团队深入学校、乡村、街道社区开展法治课堂,2021年至今,在办案之余,亲自参与各类法治宣传20余场次。2021年,其审理的梁某某故意伤害案入选《广西法官学院教学案例》,荣立全市法院“三等功”,荣获三江县“巾帼建功标兵”称号,公务员年度考核评定为优秀等次。
有一种爱,伟大而平凡,有一份情,无私而博大,作为一名法官,她用责任诠释人民法官的使命与担当,作为两个孩子的母亲,她用柔情谱写无私的母爱。在工作繁忙时,石天媛法官经常接上放学的儿子到办公室,一边耐心辅导儿子写作业,一边加班写判决书。在工作闲暇之余,喜爱做美食的她,都会为家人做上一桌丰盛的饭菜,其乐融融的家庭氛围,带给孩子们满满的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