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几个月前在鼓楼里调解时不是说好了吗,双方离婚后,男方补偿我一万元,如今付款期限已过,但他还是没有付款给我,怎么办啊?明天就是中秋节了,我想接孩子过来团聚……”2022年9月9日上午,家住三江侗族自治县林溪镇程阳景区附近的纠纷当事人杨某给正在“景区巡回办案点”值班的三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斗江人民法庭吴法官打电话诉说着心中的苦楚。
案情回顾:
杨某与李某于2006年2月28日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女。因双方结婚后没能建立稳固深厚的夫妻感情,产生矛盾后,也没能通过沟通协商妥善解决,导致夫妻感情不和,并分居多年。2022年5月23日,杨某到斗江人民法庭起诉请求与李某离婚,并提出女儿由杨某抚养,以及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等诉讼请求。吴法官考虑到双方当事人均居住在程阳景区附近村屯,并考虑到双方主要争议的是女儿抚养和财产分割问题,并无太多涉及当事人隐私,遂在双方当事人均表示同意公开审理的前提下,决定到“景区巡回办案点”所在的程阳八寨景区的侗寨鼓楼里进行调解。最后,双方当事人在吴法官的耐心调解下自愿离婚,并达成女儿由杨某直接抚养,李某补偿女方一万元,定于2022年6月23日前付清等内容的调解协议。
时至2022年9月9日中秋节前一天,调解协议约定的付款期限已过了两个多月,男方李某却一直不予兑现,并以各种理由迟迟不将女儿交给杨某抚养,杨某盼望今年中秋节能与女儿相聚心切,遂于中秋节的前一天电话联系了吴法官。吴法官了解相关情况后,随即电话联系李某,得知李某外出务工已回家,便立即赶往离“景区巡回办案点”不远的李某家里。李某经过吴法官耐心地做好思想工作后,同意到鼓楼里与杨某协商今后对女儿的探望等具体问题并兑现案款。最后,在“景区巡回办案点”附近的侗寨鼓楼里,李某向杨某支付了一万元兑现款,并将女儿交给了杨某,杨某终于如愿地能与女儿今年中秋节相聚。
鉴于杨某与李某离婚给双方父母及女儿今后的生活带来一些影响,为了让双方当事人及其家属放宽心,今后能顺利地履行抚养和探望,也考虑到双方都是本地侗族群众,吴法官随即联系当地侗族琵琶歌师,通过“法官讲法、歌师唱法”的普法模式就地开展法制宣传。通过法官的“以案释法”和侗族琵琶歌师的琵琶弹唱进行法制宣传,让典型案例和法律规定以通俗易懂的方式展现给广大侗族群众,达到纠纷化解与法制宣传“双赢”的效果。
据悉,三江法院斗江法庭辖区的七个乡镇共设立八个巡回办案点,实现了除法庭驻地外各乡镇办案点全覆盖,同时还在林溪镇的程阳八寨景区、八江镇的布央仙人山景区设立有固定办公场所的“景区巡回办案点”。“景区巡回办案点”主要处理涉及旅游合同、旅游服务、旅游消费等引起的民事纠纷,同时根据便民、利民的原则,也受理景区附近群众的普通民事纠纷。一年来,在“景区巡回办案点”处理纠纷,与在侗寨鼓楼里调解纠纷互为补充、相得益彰,并在歌师、寨佬等具有侗族特色的解纷力量协助下,形成了“法官讲法、歌师唱法、寨佬颂法”的普法模式,让更多的侗族群众通过喜闻乐见的方式知法、守法、用法,让更多的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诉前、化解在萌芽状态,为诉源治理注入新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