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生活中,你是否遇到过欠钱不还的人?更有甚者有钱建房,无钱还债……
基本案情
梁某1与梁某2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法院判决梁某1向梁某2支付尚欠借款34500元,判决书生效后,梁某1拒不履行,迫于无奈梁某2向三江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多次调查发现,梁某1将其名下的房产出售他人,并办理了产权转移登记,故意躲避还债。因梁某1拒绝履行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书,法院对其司法拘留15日。后经法院查实,被执行人梁某1在拒不履行判决义务的同时,现正在其老家建房。
法院认为,被执行人梁某1出售自己的房产后,并未偿还申请执行人梁某2的欠款,而有钱在其老家建房,存在转移财产和拒绝履行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裁定的行为,涉嫌刑事犯罪,三江法院对梁某1拘留15日后,将此案移送公安机关进行立案侦查。
近年来,三江法院重视打击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积极与公安机关协作联动,充分发挥打击拒执行为的惩戒功能,建立打击拒执行为的常态机制,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法官说法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在执行判决、裁定过程中,对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情节严重的人,可以先行司法拘留。认为拒不执行判决、裁定人的行为已构成犯罪的,应当将案件依法移送行为发生地的公安机关立案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