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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意执行“盘活”困难企业,优化营商环境助力乡村振兴
作者:赖美艳 程严  发布时间:2022-05-23 10:33:34 打印 字号: | |

优化营商环境助力企业复工复产三江法院秉持善意文明的执理念创新执行方式,切实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近日,三江法院执行局成功一件涉民营企业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标的额近700万元,积极促成执行案件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

基本案情

申请执行人广西三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三江县某有限责任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经三江法院审理,判决三江县某有限责任公司于本案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广西三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本金6889000元及利息。上述民事判决生效后,因三江县某有限责任公司未在履行期限内自觉履行法律义务,广西三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三江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经调查得知,该公司是本县招商引资企业,其正常生产有助于带动当地的经济发展,解决当地贫困人口的就业,提高农民的收入,该公司因多种原因经营不善于去年6月份停产至今,我院依法查封该公司的生产设备,就如何处置该公司用于抵押贷款的设备进行了讨论。目前该公司没有足够的能力来一次性兑现还款。执行法官考虑到该公司为县里引进的重要企业,执行法官考虑到该公司为县里引进的第三方规上企业,如果生搬硬套法条,简单机械的执法,会造成该公司破产,深思熟虑后,执行法官组织本县的有关单位、该公司的负责人及三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方进行多次沟通。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目前该公司已投入了正常生产。

 

该案中,三江法院找准双方利益平衡点,既体现法律权威的严肃性,又传递了善意文明执法理念的司法温度。在充分保障申请执行人合法利益的基础上,多措并举、灵活执行,不仅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让企业重获生机,护航企业持续健康发展,同时也优化了本县营商环境,为本县的乡村振兴工作添砖加瓦。                    


 

 

 
责任编辑:吴銮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