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三江法院先后到全县十五个乡镇开展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工作座谈会,三江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吴宏邈,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陈元儒,党组成员、副院长赖民书,党组成员、副院长李春晓及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等参加了相应乡镇的座谈会。
座谈会上,十五个乡镇分别介绍了各乡镇近年来,特别是2021年以来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化解工作的基本情况,以及在贯彻落实“321”矛盾纠纷化解机制过程中存在问题和困难。综治、公安、司法、民政、林业、妇联、乡村建设等部门就与本部门业务范围有关的矛盾纠纷、辖区各行政村就本村屯群众的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情况、经验做法、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做了汇报和介绍。参会人员还结合各自工作职责职能,就如何让“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就地化解”的“枫桥经验”和“321”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在本乡镇、本村屯落地、生根、见效问题进行了讨论交流。
参会人员踊跃发言、讨论热烈。吴宏邈院长和陈元儒、赖民书、李春晓副院长就各乡镇、各部门、各行政村提出的个案问题和共性问题进行了解答,并初步理顺今后乡、村二级矛盾纠纷调处化解的工作思路。
吴宏邈院长指出,乡村治理是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方面,而乡、村两级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工作做得好不好,直接关系乡村治理的能力和水平,各职能部门、各村屯要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下,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充分发挥各部门的职能作用,利用好现有资源,把“321”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工作开展好、落实好。三江法院及其人民法庭也会结合“一村一法官”工作制度,积极参与辖区诉源治理大格局当中。吴宏邈院长强调: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321”工作机制的重大意义;二是要以人民为中心,并紧紧依靠党委领导;三是要加强各部门沟通协调,发挥各自好的经验做法;四是要强化责任意识,切实做好群众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工作。
大家纷纷表示,通过参加此次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工作座谈会,提高了认识,受到了鼓舞,增强了信心,回去后一定会进行传达、落实。
下一步,三江法院将细化工作措施,发挥好审判机关在基层社会综合治理中的参与、推动、规范和保障作用,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下,与基层治理单位共同推进诉源治理工作,努力将更多的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诉前,化解在萌芽状态,为乡村振兴作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