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诉调对接,促进矛盾纠纷高效化解
近日,三江法院联合司法局成功调解了一起离婚案件。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2020年6月,原告韦某某向我院提出离婚诉讼请求,我院认为韦某某与丈夫潘某结婚多年,平时没有大矛盾,只要双方加强沟通,夫妻感情依然有机会好转,遂我院没有支持韦某某的离婚诉求。2021年原告韦某某再次向我院提出离婚诉讼请求,我院认为,该案事实清楚,争议不大,为减轻当事人诉累,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将此案件委派给我院驻三江县司法局的调解员杨翔宇进行诉前调解。
三江县司法局及时受理这起诉前纠纷,安慰双方,一定要冷静理智的化解矛盾。调解员经过与韦某某和潘某的谈话得知,原、被告因感情不和从2019年分居至今,夫妻感情确已经破裂无法弥补,但离婚过程中双方对婚姻存续期间的一万七千元债务无法达成协议,遂僵持着无法离婚。看到他们双方都想尽快解决纠纷结束这段名存实亡的婚姻,调解员就开始进入调解程序,认真了解他们闹离婚的症结。韦某某与潘某在读书期间经人介绍后结婚,潘某为了让韦某某顺利完成学业,在经济上给过韦某某不少支持,韦某某毕业后贷款经营一家美容店,但生意不好最后倒闭了,韦某某为偿还店铺的贷款先后向丈夫借款一万七千元,双方均承认这笔债务,但韦某某在还贷压力下经济不宽裕,无法如数偿还这笔债务,希望潘某在金额上退让些,但潘某认为不管读书还是做生意自己都给了韦某某不少支撑,不愿退让。调解员摸清纠纷的缘由后,通过再“背对背”的调解方式,分开说理,逐个谈话,在调解员对双方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后,双方达成协议,女方偿还男方一万一千元,男方陪同女方一起去民政局申请离婚。在调解员的努力下,双方放下纠葛,互换绣球,祝愿对方早日找到自己的幸福。就这样,调解员通过释法理、摆道理、将农村风俗与法律规定相结合等多种调解方式,最大程度消除了双方对立情绪。最终,一起即将对簿公堂的婚姻纠纷得到化解。
该案的顺利调解,只是三江县人民法院诉前委派调解服务工作的一个缩影。为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三江法院积极探索便民利民为民举措,成立多个诉前调解组织,扎实推进案件繁简分流、诉前调解工作,力争实现“矛盾解决在萌芽,纠纷化解在诉前”的良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