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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2020年度单位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1-08-11 11:43:22 打印 字号: | |

 

   

 

第一部分:三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概况

一、单位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当年取得的主要事业成效

第二部分:三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2020年度单位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三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2020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0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0 年度收入决算情况。

三、2020 年度支出决算情况

四、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0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六、2020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七、2020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八、2020 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十、2020 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三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概况

一、单位职责

(一)依法审理法律规定应由其管辖第一审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案件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案件。

(二)审理上级人民法院指定再审的案件;审理本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提起再审的案件。

(三)依法审理上级人民法院交由其审理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

(四)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执行由其作为一审法院的终审裁决或行政机关申请执行的非诉行政案件。

(五)负责对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六)负责本院的思想政治工作、内部监督、教育培训、法制宣传、司法行政事务、司法警察等工作。

(七)承办其他应由本院负责的工作。


二、机构设置

我院为广西法院检察院财务统一管理改革试点单位,从2020年起我院作为市中级法院二级预算单位进行管理,此次单位决算为单位本级决算。单位现设9个科室,分别为:{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综合审判庭执行局、政治部、综合办公室公室(研究室)、司法警察大队}下设2个人民法庭(斗江法庭良口法庭)。

本单位2020年年末编制人数为70人,均是行政人员编制数。2020年年末实有人数57人,均为在职人员。

三、当年取得的主要事业成效

1.坚持公平正义,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3283件(2019年同期2566件),同比增长19.95%,结案3191件,较去年同期增多552件,结案率97.20%。员额法官人均结案133件,各项绩效考评指标均创三江法院历史新高并在全市法院系统排名前列。获得2019年度柳州市法院系统绩效考评一等奖,执行局集体三等功,刑庭张添智庭长为广西法院系统唯一人选,获评中央政法委“平安之星”,获自治区高院表彰1人,中共柳州市委组织部表彰1人。

2.积极回应司法需求,建立“一村一法官”工作制度。打造特色司法服务,党组成员在内的41名法官及法官助理作为全县169个村法官联络员。先后开展“一村一法官”挂牌、调解员培训、院干警主动进入村屯,为村民提供相应的法律服务,做好政策法律宣传员、矛盾纠纷化解员、乡村振兴指导员、脱贫致富信息员、扫黑除恶联络员,切实化解矛盾纠纷。

3.推动多元化解机制建设,推进家事审判改革向人民法庭延伸。召开多元化纠纷解决工作联席会;参加县政法委、法院、司法局等部门医患纠纷调解委员会;与县妇联、县司法局联合召开家事纠纷调解工作座谈会等。各婚姻家庭纠纷联动调解成员单位将加强部门协作,在审理中的恰当时机,邀请村干部、“寨佬”参与调解,有效提高了当事人服判息诉效果。建设“双语法官”队伍,积极推进“双语法庭”调解,确保案件审理调解中法官与当事人之间语言沟通的顺畅。

4.立足司法职能,助推人大立法工作。县人大常委会选定三江法院作为基层立法联络点,同时三江法院选派“侗汉双语法官”到立法信息采集点,将《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修订草案)》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二次审议)立法征求意见相关内容翻译成“侗语条文”向广大基层群众进行宣传,促成基层少数民族群众亲自参与国家立法。

5.助力优化营商、贡献法院力量。进一步优化我县优化营商环境,三江法院制定印发了《优化营商环境攻坚突破年执行合同指标实施方案》的通知、与自然规划局召开优化营商座谈会,与资源规划局联合印发了《关于破产程序中处置不动产登记事项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中国农业银行三江侗族自治县支行党支部联合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召开防范金融风险座谈会,有效结合业务工作及党建工作,促进法院机关党组织与金融企业党组织的联络交流。

第二部分:三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2020年度单位决算报表(附电子表格)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

(注:本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注:本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三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2020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入总计2335.98万元,支出总计2331.33万元。与2019年相比,收、支各减少311.92万元、363.35万元;分别下降11.78%13.48%。下降原因说明:减少一次性项目-诉讼服务中心、审判技术业务综合楼建设经费的收入受疫情影响,我院诉讼服务中心、审判业务技术用房综合楼的主体工期延期,导致该楼的二次装修和信息化建设无法如期施工,地方法院诉讼费补助经费和政法业务装备费的支出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总计2335.98万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92.05万元,占比64% ;其他收入843.93万元,占比36%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2331.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88.29万元,占72%;项目支出643.04万元,占28%。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492.05万、支出总计1487.09万元。与 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155.86万元,下降44%支出减少1207.59万元,下降45%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本单位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 1487.0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4%。与 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207.59万元,同比下降45%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 1487.0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类)支出1140.82万元,占比77%;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79.12万元,占比16%;卫生健康(类)支出93.42万元,占比6%;住房保障(类)支出73.73万元,占5%。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0万,支出决算为1487.09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本年度是第一年执行两级法院财物统一管理改革试点,市财政对我们上划单位未开展年初预算安排。具体情况如下:

1.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140.82万元。

2.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 0万元,支出决算为 11.59万元

3.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案件审判(项)。年初预算为 0万元,支出决算为 125.80万元

4.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案件执行(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26万元。

5.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其他法院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50.22万元。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36.35万元。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95.18万元。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47.59万元。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43.31万元。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50.11万元。

1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73.73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95.2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892.2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 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抚恤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

公用经费202.9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38.01万元,支出决算为37.98万元,完成预算的99.9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35.22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93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76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7 %。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本年度无安排公出国。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年初预算为35.22万元,支出决算为35.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15.22万元。购置车辆说明:2020年本单位有1部执法执勤用车已达到使用年限,部件损坏严重,为了安全行车,进行车辆更新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20万元。主要是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用等支出。截至202012月31日,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8辆。

3.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为2.79万元,支出决算为2.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减少原因:接待人数减少并认真贯彻落实八项规定,严格执行预算要求,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支出。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支出2.7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之间业务交流接待开支。2020 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42个、来宾230人次。

八、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和整体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项目支出1个,共涉及预算资金209万元,整体支出涉及预算资金1487.09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

(二)单位决算中整体绩效自评结果。围绕单位职能,结合2020年工作目标任务,设置明确、具体、可量化的产出、效益和满意度整体支出绩效指标,并根据职能职责和具体项目实施不断完善和细化指标体系,注重加强绩效跟踪,按照要求组织开展2020年预算资金绩效自评,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自评为优,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完成,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下一步根据职能职责及时调整和优化单位预算支出方向和结构,科学合理设置整体支出绩效指标,加强绩效跟踪,提升产出效果,提高单位整体依法履职效益。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02.94万元,比 2019年减少42.01万元,下降17%。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0.1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3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84.8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12月31日,单位共有车辆8辆,其中: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6辆;专业技术用车2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 取得的收入。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 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 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未全部执行或未执行,结转到以后 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 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纳入县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县本级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 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三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决算公开表

 

 

 

 

 

责任编辑:三江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