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三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2021年预算公开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三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三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2021年预算报表
一、单位收支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1表)
二、单位收入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2表)
三、单位支出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3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4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5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6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7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8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9表)
十、政府采购预算表(预算公开10表)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预算公开11表)
第三部分:三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2021年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柳州市三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基本职能。
1、依法审理法律规定应由我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案件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案件。
2、审理上级人民法院指定再审的案件;审理本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提起再审的案件。
3、依法审理上级人民法院交由我院审理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
4、依法行使司法决定权和司法执行权,执行由其作为一审法院的终审裁决或行政机关申请执行的行政案件。
5、负责对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6、负责本院的政治思想、内部监督、教育培训、法制宣传、司法行政事务、司法警察等工作。
(二)2021年工作目标。
1、始终坚持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认真学习贯彻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始终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县委决策部署和本次大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加强机关党组织的建设,锤炼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品格。
2、始终坚持服务中心大局,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中做好司法应对,牢牢守住安全发展底线,依法保障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深入开展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突出标本兼治,健全扫黑除恶长效机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服务法治化营商环境,依法妥善化解各类纠纷,为经济双循环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服务好三江发展大局,帮助企业构筑预防纠纷和防范风险机制。加强涉金融案件审判力度,维护地方金融稳定。加强行政非诉案件审查,依法保障重大建设项目推进。
3、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努力满足新时代人民群众对公正司法的新需求。要深化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切实加强诉源治理,更加有效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要强化民生领域司法保障,妥善审理民生领域各类案件,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要健全执行长效机制,加大打击“老赖”力度,推进切实解决执行难工作。要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在维护地方和谐稳定的职能作用,服务乡村振兴。
4、始终坚持改革创新,努力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深化综合配套改革,进一步健全审判监督管理机制,落实员额法官办案责任制,推进员额法官晋升常态化。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推进严格公正司法。完善“智慧法院”建设,推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科技创新成果同司法工作深度融合,推动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确保司法公正高效权威。
5、始终坚持全面从严治党,着力培养高素质审判队伍。坚持以党建带队建促审判,持续激励干警担当作为,形成重实干的鲜明用人导向。进一步严肃纪律要求,有效运用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对干警身边的腐败问题有案必查,有腐必反,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走向深入。
6、始终坚持主动接受监督,加强和改进法院工作。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创新和完善接受代表监督方式。定期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不断完善与人大代表的日常联系机制,认真办理人大交办事项、代表意见建议。加强与政府、政协、纪委监委、检察院和社会各界的沟通联系,听取意见与建议,进一步改进法院工作。
7、继续加强基础建设和物资装备工作。配合院党组积极向上级部门和县委、县政府政府争取诉讼服务中心项目二次装修建设经费和诉讼服务中心信息化建设经费,力争早日投入使用,通过高院的验收。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院为广西法院检察院财物统一管理改革试点单位,从2020年起我院作为市中级法院二级预算单位进行管理。我院内设9个职能科室: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综合审判庭、执行局、政治部、综合办公室、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司法警察大队,下设2个派出机构(斗江法庭,良口法庭)。
第二部分:柳州市三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2021年预算报表
一、单位收支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1表)
二、单位收入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2表)
三、单位支出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3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4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5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6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7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8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9表)
十、政府采购预算表(预算公开10表)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预算公开11表)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柳州市三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2021年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单位收支总预算1481.27万元,同比增加1481.27万元,同比增长100%,收入包括: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
二、单位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单位收入总预算1481.27万元,同比增加1481.27万元,同比增长100%。其中:
(一)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1481.27万元,占收入总预算100%,同比增加1481.27万元,同比增长100%。
2021年收入预算总体增加的主要原因:我院为广西法院检察院财物统一管理改革试点单位,从2020年起我院作为市中级法院二级预算单位进行管理,因是首次纳入市级预算管理,相关工作尚待理顺,2020年我院相关经费以预留形式编入市本级预算,因而2021年预算数据较上年有大幅度增加(下同)。
三、单位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单位支出总预算1481.27万元,基本支出预算1076.7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72.7%,同比增加1076.77万元,同比增长100%。项目支出预算404.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27.3%,同比增加404.5万元,同比增长100%。
(一)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4类,其中:
1.204类公共安全支出1187.8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0.2%,同比增加1187.85万元,同比增长100%。
2.208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0.3%,同比增加153万元,同比增长100%。
3.210类卫生健康支出70.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8%,同比增加70.5万元,同比增长100%。
4.221类住房保障支出69.9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7%,同比增加69.91万元,同比增长100%。
(二)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1076.7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72.7%,同比增加1076.77万元,同比增长100%。
2.项目支出预算404.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27.3%,同比增加404.5万元,同比增长100%。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单位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481.27万元, 收入包括:经费拨款1076.77万元,纳入一般公共预算非税收入安排的404.5万元;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1187.8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0.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9.91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481.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76.77万元,项目支出404.5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一)行政运行(法院)支出783.35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保障我院日常运转而发生的工资福利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法院)支出14.5万元,全部为项目支出。主要用于我院人员体检和人身意外险支出。
(三)案件审判支出28.82万元,全部为项目支出。主要用于为完成各大项审判发生的办案业务支出。
(四)案件执行支出10.46万元,全部为项目支出。主要用于为完成各大项执行发生的办案业务支出等。
(五)其他法院支出358.72万元,全部为项目支出。主要用于聘用人员工资、社保、住房公积金和工会缴费以及为完成各大项审判、执行发生的办案业务支出等。
(六)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10.72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物业补贴、公用经费、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荣誉称号提高基本退休费计发比例享受的加发退休费等支出。
(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93.22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在职在编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八)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46.61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在职在编人员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九)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和就业支出2.45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遗属补助支出。
(十)行政单位医疗支出45.44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在职在编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十一)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25.06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单位公务人员公务医疗补助缴支出。
(十二)住房公积金支出69.91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在职在编人员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单位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076.77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885.1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
(二)公用经费191.6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2.66万元,同比增加2.66万元,同比上涨100%。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2021年预算0万元,同比上年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2021年预算2.66万元,同比增加2.66万元,同比上涨100%。 主要用于上级部门来我院进行调研、指导、检查工作时进行公务接待。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21年预算0万元,同比上年持平。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
十、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100.35万元,同比增加100.35万元,增长100%。
(一)按政府采购项目类型划分
政府集中采购预算100.35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100%,同比增加100.35万元,增长100%。
(二)按政府采购资金来源划分
通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采购支出预算100.35万元。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单位无政府购买服务预算
十二、2021年单位预算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1年行政运行预算191.65万元,同比增加191.65万元,同比增长100%,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21年本单位无实有在编车辆,原因是根据柳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申请将基层法院的公车编制划转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复函》,从2020年起,柳州县区基层法院的公车编制全部划转至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管理。
(三)200万元以上项目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1年单位预算有1个200万元以上的项目列入绩效考核范围,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209万元。此项目为聘用人员经费支出。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