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6日11时许,二位穿着侗族服装的中老年男性从三江法院斗江法庭走出来,接着一个男青年抱着未满一岁的小孩也走了出来,跟在后面的是一个怀有身孕的年轻女性,他们边走边说话,看着他们和谐的样子,一时无法让人联想到三个多月前发生的一起恶性打人事件,就是发生在他们身上。
案情回顾
原来,女方石某与男方谢某于2017年结婚,婚后于2019年生育一女孩,因谢某的父母存在重男轻女的观念,加上生活上的琐事,谢某父母经常对石某说一些嫌弃的话,导致石某与谢某父母产生矛盾。在此期间谢某不但不关心石某和女儿,还经常在外喝酒打牌不回家,有时还动手打石某。2020年7月,已怀有4个月身孕的石某因与家人争吵后,便开着摩托车外出,到村口碰见谢某时停下,石某因还在气头上,便不理谢某继续开车想离去,谢某见状将车拉住并与石某发生争吵,争吵过程中,谢某将石某从车上摔下来,并殴打石某导致其全身多处受轻微伤,路人报警后,谢某被处以行政拘留15日。石某无法忍受多次被殴打,遂向三江法院起诉请求离婚。
立案审理
立案后,斗江人民法庭家事审判庭法官了解案情后,立即作出人身保护令裁定,禁止谢某再对石某实施殴打行为。并邀请了“寨佬”协助调解,对双方当事人及谢某父母做思想工作。经过家事审判法官的释法析理和寨佬调解员的耐心劝说调解,谢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请求石某原谅给其改过的机会,被告父母也表示接受“生男生女都一样”的观念,并表示之前不应该那样对待石某。考虑到石某怀有身孕和年幼的女儿,正是需要人照顾的时候,在被告谢某保证以后不再动手打人后,原告石某同意给被告机会,双方自愿和好,才有了双方和谐走出法庭的一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