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5日,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印发《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表彰全区人民审判事业突出贡献奖的决定》,授予10个法院“全区优秀法院”、30名法官“全区优秀法官”、20个集体“全区法院办案标兵集体”称号。三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法官张添智荣获“全区优秀法官”称号。
一、基本情况
张添智,男,1971年10月生,侗族,中共党员,法学本科, 现任三江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事审判庭庭长、二级法官。
二、所获荣誉
1.2020年被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记个人三等功;
2.2019年被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评为全区基层法院“百篇优秀裁判文书”、全区基层法院“百个优秀示范庭审”、全区基层法院“百名岗位能手”;
3.2019年被柳州市妇女联合会、中共柳州市委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柳州市工会评为2019年柳州市最美家庭标兵户;
4.2019年被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评为2017—2018年度建设平安广西先进个人;
5.2017年被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评为“百日清案”专项活动先进个人。
三、主要工作事迹
(一)加强党性修养,坚定司法为民信念
张添智同志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运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治国的新思想、新理念、新战略指导实际工作,毫不动摇地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
(二)立足本职岗位,勇于迎难攻坚
张添智同志工作认真负责,主要审理我院重大复杂的刑事案件及涉及我县重点项目推进的案件:2017年审理同乐乡净代村46人敲诈勒索、妨害公务案;2018年审理卢某明等10余人聚众斗殴案和秦某莲秦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一案;2019年主办二起重大涉恶案件,审理的马某等8人寻衅滋事案、莫某顺等17人贩卖毒品等6罪名的重大案件,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显著。
(三)推进扫黑除恶,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张添智同志积极投身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推进与公安局、检察院成立扫黑除恶会商制度,加强沟通协调,注重审判工作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2019年主办的马某等8人寻衅滋事涉恶案件、莫某顺等17人涉嫌贩卖毒品、非法拘禁等6罪名案件(开庭历时5天),是对柳州市及三江县有重大影响的案件,该二案的审结彰显三江县扫黑除恶的坚定态度,严厉打击了恶势力犯罪。另外,积极开展对扶贫领域涉恶涉伞线索摸排,对涉恶案件开展了打财断血工作,进一步加强三江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四)注重以案释法工作,加强普法宣传活动
该同志注重审判工作和普法工作的有效结合,积极开展法律宣传。在中国教育电视台《法治天下》栏目就其审理的同乐乡净代村46人敲诈勒索罪、妨害公务罪案进行以案说法;积极组织开展“公众开放日”,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干部职工、群众等参加庭审旁听活动,直面法律对罪犯的审判;深入到学校、乡村、街道及社区开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制宣传活动和回访活动,开展“合力监护,相伴成长”的法律讲堂,建立法制教育基地,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