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图片新闻
一次性解决纠纷 | 调解前置解疑惑,一次解决了心结
作者:粟源清  发布时间:2020-03-25 11:56:37 打印 字号: | |

3月18日,梁先生来到法院称他接到一个电话,说他所在小区的前物业公司因他没有缴纳2018年7月至2019年6月的物业费用,将他起诉至法院。

梁先生在收到法院工作人员送达的民事起诉状副本及材料后仍很气愤,认为起诉他的小区前物业在管理期间提供的服务并不好,尤其是公共设施损坏但无人维修,最后是业主们集资修缮。他无法理解前物业公司起诉他们的做法。

法院的调解员在送达文书后当场对梁先生的不解疑惑一一进行答疑。由于物业公司在合同期间内确实为所在小区的业主提供了安保、卫生清理等服务,按照双方的合同约定,应该缴纳相应的物业费用。至于物业公司的服务问题按照法律规定应另外处理。在调解员的晓之以情,动之以理,普之以法的耐心解答下,梁先生对于物业费的缴纳没有异议,当即向物业公司缴纳所欠的物业费用,物业公司也撤诉这场纠纷。

三江法院通过多元化调解机制,调解员介入为纠纷当事人调解,化解双方矛盾,减少当事人司法成本,让当事人在每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三江法院始终按照“尽可能一次性解决纠纷”的要求,在2020年3月一次性解决纠纷13件。


 
责任编辑:三江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