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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江法院疫情期间“云”办案成功调解一案件
作者:黄海燕  发布时间:2020-02-13 09:29:03 打印 字号: | |

2020年年初,一场突如其来的新型冠肺炎疫情打乱了原本平静的生活,“少出门,戴口罩,做好安全防护”成为了当下最响亮的口号。作为法院,开庭审理案件是重要的一环,但就目前的疫情发展趋势而言,并不适合召集当事人开庭,因此如何平衡疫情防控工作和审判工作之间的矛盾显得尤为重要。近日,三江县人民法院通过电话和微信联系成功调解一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件。

2019年12月19日,被告因装修未关闭卫生间水龙头,导致房屋泡水并直接漏水到楼下原告的房屋,致使原告房屋吊顶、墙板、衣柜、地板等渗水严重。随后,原告多次联系被告维修,但双方并未能达成一致意见,遂向法院起诉。该案件原本定于2月5日开庭,但为避免疫情防控期间当事人往返法院,现场开庭等外出活动带来的交叉感染风险,民庭法官经深思熟虑后,决定对该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进行电话和微信调解。以疫情防控、双方存在的过错、邻里关系维护以及相关案例等为切入点,多次晓之以情动之以理的电话和微信沟通,最终,原被告双方达成一致的调解方案:被告通过微信转账一次性赔偿了原告的损失。

每一个岗位,都是一副担子;每一个职务,都有一份责任。在当前疫情严峻的形势下,电话和微信调解的运用是法院干警认真践行司法为民、司法便民具体措施的体现,不仅减少了当事人因往返法院等路途奔波可能带来的交叉感染,更好地响应“少出门”的防控措施,又能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体现法院的职责所在,同时也尽可能地平衡了疫情防控工作与审判工作之间的矛盾,一举三得。


 
责任编辑:三江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