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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江法院开庭审理一起涉嫌恶势力犯罪案件
  发布时间:2019-10-14 18:58:02 打印 字号: | |

    

    2019年10月10日上午9时,三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被告人莫某某等17人涉嫌贩卖毒品罪、非法拘禁罪、寻衅滋事罪等6个罪名一案。该案为今年以来该院受理的第二起涉恶势力犯罪案件,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在本县影响重大。该院副院长梁贻刚担任审判长。

    经公诉机关依法审查查明:

    一、2018年4月,莫某某、李某某经商量到该县独峒镇某村山坡开设赌场,并邀请周某某加入股东行列。石某某等人积极参赌暖场也加入开设赌场渔利行列。期间,每日从参赌的20人到50人间盈利2万至5万元不等,莫某某每天抽取6300元,余下“水钱”再分其余股东。

    二、莫某某于2016年在该县侗乡大道某小区某门面成立某金融公司,至2018年9月期间,莫某某纠集吴某乙、潘某某等人在门面内分装并向60余人贩卖毒品,提供吸毒工具,容留购买毒品人员在门面内吸食毒品。

    三、杨某某无法偿还郑某某高利借款,郑某某委托莫某某追债。2017年至2018年期间,莫某某、吴某甲、胡某某等人共4次将杨某某带至莫某某门面逼迫还钱,并将其开车带至某高速引线、某隧道变电站、某村山坳等地进行威胁、恐吓、殴打,杨某某写下欠条、借其妹1.5万元、其弟1万元偿还后才可离开。

    四、邱某某欠陆某某小额信贷公司20万元,莫某某受邱某某委托追债。2018年6月、7月,莫某某、吴某甲、潘某某、胡某某将邱某某带至其门面逼迫还钱,随后开车至该县某镇某村威胁、恐吓,邱某某借到2万元还债后才可离开。同年9月,莫某某与覃某某、吴某乙、潘某某将邱某某带至其门面逼迫还钱,得知谢某某尚欠邱某某7万元后,便驾车到柳州市寻找谢某某并带回该县莫某某门面威胁两人借钱还债,并威胁、恐吓、殴打谢某某。后谢某某借40000元还债后两人方能离开。

    五、2017年12月16日,兰某某与该县某宾馆老板娘发生口角,兰某某便将此事告知吴某某,吴某甲随即打电话给宾馆老板并发生争吵。吴某甲将此事告知一起吃宵夜的莫某某等人,随后莫某某、吴某甲等人携带钢管到宾馆打砸管内设施及宾馆老板,并砸烂宾馆老板手机。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莫某某、李某某等人以营利为目的,开设赌场;被告人莫某某、吴某乙、潘某某等人共同实施贩卖毒品、容留他人吸毒;被告人莫某某、吴某甲、吴某乙、胡某某、潘某某等人共同实施非法拘禁;被告人莫某某、吴某甲、吴某乙、胡某某、潘某某等人经常纠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胁或其他手段,在一定区域内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恶劣影响,系恶势力。其行为已其行为触犯了刑法,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法庭就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进行详细的法庭调查,公诉机关当庭宣读并出示相关证据,17名被告人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法庭辩论阶段控辩双方就事实、定性等问题发表了意见。因本案涉及事实较多,案情复杂,涉案人数较多,审判长宣布本案择日宣判。

    三江法院组织优势审判力量,持续召开三天庭前会议,本案庭审持续了两天。充分体现了该院对此类案件的高度重视,也彰显了该院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坚定决心,为维护辖区平安和谐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责任编辑:罗轶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