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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多次爽约,被三江法院司法拘留
作者:蓝红玲  发布时间:2019-09-10 16:09:17 打印 字号: | |
  2019年9月4日,因被执行人吴某消极履行义务且不报告财产,三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执行局依法对被执行人吴某采取司法拘留措施。2015年10月23日,吴某以房屋装修为由向三江侗族自治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后简称为“信用社”)借款20万元。还款期届满后,吴某仅偿还部分借款利息。故信用社诉其至法院。法院审理查明调解后,吴某仍未按调解约定期限还款,遂信用社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案件受理后,执行法官多次联系吴某,吴某也多次承诺筹钱并在一定期限内还款,但每次均以失约告终。2019年9月4日执行法官传唤吴某至法院,对其进行析法明理、思想教育、分析利弊,阐述不履行义务的法律后果。被执行人吴某对法官传唤不予重视,并未按规定依法报告自身财产情况。针对此情况,法院当天作出拘留决定书,决定对其司法拘留十五日。2019年以来,三江法院按照上级部门要求部署,积极推进执行工作,加大执行措施,用好用足司法拘留、查封、司法拍卖等执行措施。对于此案说话不算数,一拖再拖的被执行人,三江法院依法果断采取强制措施,有效的督促被执行人及时履行义务,同时警示故意拖延的被执行人要及时履行义务,形成打击规避执行行为的高压态势,营造良好的社会诚信氛围,同时彰显了三江法院坚定的执行决心和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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