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5月10日,三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公开宣判马某等7人一审的涉恶案件结果。此案也是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以来,三江法院审结的首例涉恶势力案件。
4月12日,三江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马某等7人的涉嫌犯寻衅滋事罪一案。此案件由该院院长郭智担任审判长,县检察院检察长吴旭莹出庭支持公诉,并邀请社会各界进行现场旁听。案件一直备受社会各界关注,我院党组也极其重视此案件。经审理查明,2015年5月22日至2018年5月23日期间,被告马某等七人在三江县内先后多次殴打他人,致多人受伤,并到该县某重点项目工地打砸财物,在公共场所无事生非、起哄闹事,随意殴打、追逐、拦截他人,情节恶劣,严重扰乱社会生活秩序,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经三江法院审理认为,马某等人参与的各起犯罪行为持续期间内发挥了纠集和组织带头作用,已形成恶势力。根据各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法分别对马某等7名被告人作出判决,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到三年二个月不等。
自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三江法院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成立了扫黑除恶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工作联动机制,迅速清理问题线索,从立案到开庭审理到宣判的高效率办案,彰显了三江法院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坚定决心,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维护人民安居乐业,维护社会安定有序的决心和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