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28日,三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20余名干警、3辆警车齐出动,依法对申请执行人莫某某与被执行人莫某甲、莫某乙相邻权纠纷一案中排除妨害判决进行强制执行,成功拆除涉案砖墙,恢复排水沟原状。维护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彰显司法权威。
莫某某与莫某甲互为邻居,又是同族兄弟。莫某某与莫某甲两家因生活小事产生矛盾后,莫某甲以莫某某一家从后门出行,需要经过自家大院的大门口,是利用自家宅基地来通行为由,2013年7月26日,莫某甲在莫某某家后门的台阶下面砌1米多高的砖墙堵在其后门,阻碍莫某某一家从后门出行。同时,莫某甲和同族兄弟莫某乙将砌在排水沟边的水泥砖拆除,并在靠近自家家大门口方向,沿水沟边围一排木板。使莫某某一家出行不便,莫某某故诉至法院。
2016年5月10日,三江法院依法判决莫某甲、莫某乙应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拆除堵在原告莫家忠房屋后门的砖墙,并恢复排水沟原貌。判决生效后,莫某甲、莫某乙仍拒不履行判决书所确定的法律义务,莫某某遂于2018年元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12月28日8点30分,寒风刺骨。参与强制执行的20余名干警在县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年祥的带领下,整装待发。抵达强制执行现场后,县法院执行局副局长侯孟全再次对被执行人莫某甲、莫某乙做思想工作,让被执行人认识到他们与申请执行人莫某某互为邻居,同为族兄弟,既是远亲又是近邻,不应为这种小事大伤和气。而且在判决生效后,更不应该无视判决规定的义务,这种行为将会受到法律严惩。在法理与情理的说服下,被执行人莫某甲、莫某乙表示愿意遵守法院判决,由法院依法执行。随后法院执行干警依法拆除涉案砖墙,恢复排水沟原状。
古代“三尺巷”的故事里,主人公张英大度:“让他三尺又何妨”,使得三尺巷变成六尺,流芳百世。而此案的当事人既是远亲又是近邻,却因为一点小事大动肝火,两家相处如同水火。但愿两家人能在这次案件后认识到同族手足之情的可贵和法律保护公民合法权利的使命必达,能真正抹平心中隔阂的“墙”,这也是我们执行法官们的心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