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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江县法院开展阳光评议活动

作者:张添智  发布时间:2016-09-06 12:14:16 打印 字号: | |

 

    2016年8月26日下午,三江县法院邀请当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检察院、公安民警、人民陪审员、律师代表组成的庭审评议团,对该院近期开庭审理的曹某涉嫌故意伤害案的庭审活动及多个刑事案件进行了公开评议。

    曹某涉嫌故意伤害案是三江法院打造的刑事示范庭审。该案的社会影响大,民众关注度高,案情复杂,对取证及证据的采信争议大,对侦查机关办案具有普遍的指导意义,庭审对社会公众开放,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公安民警等到庭观摩。庭后该院以简报和新闻的形式在微博等新闻媒体进行了报导。

    评议组对整个庭审依法有序地进行给予了充分肯定,对法官对庭审的驾驶能力及庭审取得的良好效果给予了积极的评价。在对案件进行评议后评议组认为法官断案具有合法性及合理性,案件判后对社会的效果良好。评议组希望法院以后多开展庭审或者案件方面的阳光评议活动及公众开放日活动,向社会展示法院司法公开工作成效、文明高效的工作作风及司法为民的良好形象,增进社会各界与法院的互动,拉近公众与法院的距离。

    近年来,三江法院定期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单位职工及不同层面的群体观摩庭审,确保庭审和阳光评议案件常态化,将“阳光评议庭审及案件”活动作为落实阳光司法,推进司法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的重要举措,保证案件的裁判公平公正公开,切实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来源:三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张添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