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因抢劫入狱,妻子不堪感情压力诉请离婚。5月5日,三江县人民法院法官赴某监狱开庭,最终原被告和平分手。
原告李某与被告郑某于2013年经人介绍认识,2014年9月双方正式登记成为合法夫妻。婚后,郑某因赌博行为而对李某实施家庭暴力,致使夫妻感情急剧降温,2015年3月,原告李某到外地支教,两个月后,被告郑某便因抢劫获刑,被判有期徒刑6年。被告入狱后,原告一直在支教,原告无法承受感情上的压力,遂向三江县人民法院诉请离婚,法院受理后,决定赴被告服刑的某监狱开庭。
5月5日,法官辗转数百公里,下午四点钟在监狱里的审判庭开庭。开庭过程中,考虑到案件的特殊性,审判人员首先对被告从精神上予以慰藉,安抚被告情绪,在法官主持下,原被告达成调解协议,一是原告李某与被告郑某自愿离婚;二是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李某负担。
(民一庭 杨红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