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3月10日,正值第128届“二月二”侗族大歌节在梅林乡举办,三江县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吴建青、梁贻刚带领多名法官驱车前往梅林乡,开展“反家庭暴力法”宣传活动。
当日,各地村民及众多游客齐聚梅林,法官通过海报、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讲解等方式,对“反家庭暴力法”进行宣传,让群众了解了什么是家庭暴力,遭到家庭暴力如何应对,生活中如何预防家庭暴力等一系列问题。针对家暴具有隐秘性,受害人自我保护意识弱,取证困难等特点,法官提醒大家,在遭受“家暴”时,要摒弃“家丑不可外扬”的陋习,不能一味忍让,要学会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及时向有关部门寻求帮助,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活动得到了现场群众的积极响应,有效提高了妇女儿童、老人的维权意识,得到群众好评,达到了法制宣传效果。
(执行局 潘华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