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江县法院的法官为了孩子,多次到独峒乡巴团村做思想工作,为了达成调解,牺牲休息时间,饿肚子做思想工作,下午三时才吃中午饭,没想到有如此敬业、负责任、为民着想的好法官,我们非常感谢你们。”这是案件被害人及未成年被告人父母在领取法律文书及谅解书后共同发出的心声。2015年11月13日,三江法院成功调解和审结了一起未成年人团伙犯罪的寻衅滋事案件,被害人及九名未成年人及父母对法院的工作非常满意。
2015年4月18日晚,三江县独峒乡巴团村的九名未成年人在本村烧烤喝酒时,谈及之前独峒乡平流村华练屯青年将啤酒瓶砸碎在巴团屯公路边一事,认为平流村华练屯人猖狂,于是众人相约各自回家拿凶器后去华练屯教训华练屯的人。当晚众人在平流村将杨某等四人打伤,造成轻伤一人,轻微伤一人。本案四名未成年人被提起公诉,三人外逃,二人未满十六周岁,被害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请求赔偿4万多元,但只起诉要求被提起公诉的四名被告人赔偿,因涉及到案件遗漏主体的问题,经法官释明法律后被害人仍以不知道姓名为由拒绝另行起诉。
为了孩子,刑庭少审法官多次到案发地和未成年被告人住所地做思想工作,通知九名未成年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及被害人到法院进行庭外调解,由于参与的当事人作用不同,在赔偿数额上各法定代理人意见不一致,法官既要做被害人的思想工作,又要在各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之间做工作,调解非常坚难,法官采取单独、面对面的调解方法,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调解持续了五个多小时,通过努力最后双方达成了赔偿协议,赔偿款当场支付,被害人当场撤诉并谅解了涉案的九名未成人,法院对四名未成年被告人均判处缓刑,给了他们重新做人的机会,并希望其他未成年人的父母劝告自己的孩子主动投案,争取得到从宽处理。
近年来,三江法院注重未成刑事案件的审理工作和刑事和解工作,在黔、湘、桂省际边界开展未成年被告人庭前调查、刑事和解工作,并促成多名未成年缓刑犯重返校园接受教育,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刑庭 张添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