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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江县法院强制执行一起5年未结相邻纠纷案件
  发布时间:2015-09-15 17:28:40 打印 字号: | |

近日,三江法院执行局、法警队在院长吴月奎指挥下,协调县公安局等其他部门参与联合执行行动,对三江县独峒乡一起5年未执结相邻关系纠纷案件进行了强制执行,顺利拆除了被执行人设置的通行障碍,修整好排水沟,维护了司法权威,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申请执行人吴某与被执行人秦某相邻关系纠纷一案曾在20105月底申请执行,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秦某下落不明,申请人也无法提供可执行财产线索,经调查核实该案不具备执行条件,当时只能以终本结案。时隔4年,申请人吴某于20151月底申请恢复执行,被执行人秦某收到执行通知后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执行法官多次对秦某做思想工作,但秦某当面承诺履行义务却迟迟没有履行。据了解,在这几年间,因为秦某拒绝履行,每次下大雨都因排水沟被秦某硬化,水道改变,水漫进吴某家里,吴某多次要求秦某停止侵害同时不断在网络上发帖,双方当事人积怨不断加深,且被执行人有过过激行为,矛盾不断激化。

为避免恶性事件发生,确保执行行动稳妥顺利,三江法院制定详细的执行方案。执行当日,联合行动组驱车两个多小时候到达执行地,为防止被执行人采取过激行为,执行干警到达执行现场立即开展强制执行准备工作,迅速拉起警戒线,进行外围警戒。秦某仍拒绝履行,吴月奎院长下达指令控制被执行人秦某、强制拆除障碍物,执行干警迅速将秦某进行控制,当场宣读送达拘留决定,对秦某拘留15日。县人大代表及村干在现场对整个执行行动进行全程监督,下午6时许,相邻障碍被顺利拆除,排水沟修整完毕,无突发事件发生,此次强制执行任务圆满完成。

 

 

(执行局   潘华晓)

责任编辑:三江县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