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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江县法院完成审判管理新系统数据核对工作
  发布时间:2015-07-10 09:29:48 打印 字号: | |

根据全区法院信息化工作部署,自治区高院于2015622日完成了审判管理新、旧系统部分数据(2015年度旧存和新收案件)的迁移工作。为确保审判管理新系统数据的准确性和有效性,三江法院于201571日至76日配合上级法院开展审判管理新系统数据核对工作,对旧存案件、新收案件的审理及导入新系统导入情况进行了认真排查和梳理。

此次核对范围包括13项数据,本院各审判业务部门共清查旧存案169件、新收案698件、已结案381件、未结案478件、调解案101件、撤诉案57件、快超审限案22件、已超审限案3件、快超期未归档案29件、已超期未归档案106件(指案件结案后超过三个月仍未归档),我院当前无立案未移送案件(指立案超过七天案件仍未移送)、立案超18个月未结案件、超3年未结诉讼案件。

由于新系统数据核对工具尚未开发完成,全部数据核对工作暂时采用人工核查方式进行核对,工作量大,时间紧。我院各业务部门在保证日常工作正常进行的前提下,采取各法官协助配合、抽专人加班加点的办法,将新系统产生的各项审判数据与法综表的数据进行逐一核对,找出法综表与新系统差额案件的具体案号逐一列举以方便上级法院查找,同时将核对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形成报告,通过内网邮件逐级反馈至中院审管办,在短短的一周时间内,很好的完成了新系统数据核对任务。

新系统审判数据的准确性,涉及各项统计报表及年终绩效指标的生成。对全区数据管理模式进行调整后,中院对全市法院的各项指标数据均无修改权,如出现错误,须逐级报送自治区高院,经过严格审核,才可能修改。自治区高院要求各基层法院、中院各业务部门必须高度重视新系统数据核对工作,并将此作为长期工作开展,除本次集中检查外,各院从7月开始对新系统数据进行每月核对。本院各审判业务部门的认真参与、积极配合,确保本院数据核对工作顺利完成。

 

 

 

(审管办    罗靖)

责任编辑:三江县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