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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江县法院国际禁毒日期间推行圆桌审判效果好
  发布时间:2015-06-29 15:26:17 打印 字号: | |

三江县法院国际禁毒日期间实行未成年人涉毒案件圆桌审判。审判中营造了宽松、和谐的庭审氛围,促使未成年被告人认识到毒品的危害性,顺利接受教育改造,重归社会。此次圆桌审判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20151171730分左右,被告人李某良到三江县古宜镇月亮街“南威宾馆”登记入住205号房间,并容留吴某红、莫某、杨某龙(均为未成年人)等人在该房间内吸食毒品冰毒。

三江法院受理此案后,立即展开了庭前社会调查,走访了未成年被告人的家庭、邻居及辍学前的学校,对李某良的成长经历、犯罪原因、监护教育情况进行了调查,并委托司法部门对李某良进行庭前调查。结合案情,主办法官决定在国际禁毒日前对此案推行圆桌审判,注重寓教于审,消除未成年被告人的恐惧和抵触心理。在法庭教育阶段,公诉人、法定代理人、指定辩护人针对李某良犯罪的主、客观等方面的原因,从法、理、情多个角度进行了教育。法官针对李某良的犯罪根源亦作了深刻分析,阐明了毒品对他人及社会的危害性,并为其指明了悔过自新的人生道路。希望李某良及其父母以后做好吸毒的个人预防和家庭预防,远离毒品。并勉励李某良重返校园学习,掌握一技之长,为家庭和社会多做贡献。被告人李某良对自己的犯罪行为表示后悔,决心重新做人,杜绝毒品。

最后法官当庭进行宣判,判处李某良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一千元,被告人李某良于宣判后十五日即可释放。李某良的法定代理人及指定辩护人表示法院的判决既能使李某良受到了教育,又能使其尽快与家人团聚,恰到好处,认为三江法院少年法庭圆桌审判的做法彰显了法院刑事判决的人性化,对此审判方式非常满意。

 

 

(刑庭    张添智)

责任编辑:三江县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