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三江法院执行法官利用网络查控功能快速执结一起民间借贷纠纷,充分显示了推进执行工作信息化取得的实效。
2010年9月,张某和杨某与他人共同投资创办文化艺术培训学校,杨某因资金不足向张某借款10000元,并立下字据定于2011年春节前还清。后因学校经营不善,张某退出股份,并要求杨某退还借款,杨某以资金困难为由要求延期返还。还款期限届满后,杨某迟迟未还款,张某诉至法院。审理过程中,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杨某自愿分两期返还欠款,原告张某自愿放弃利息诉求。杨某在偿还8000元后,余下的2000元无故拒不返还,张某无奈之下遂向三江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受理案件后,执行法官认为案情简单明了,标的额小,应予快速执结。于是立马通过全国法院专用身份信息认证系统核查被执行人杨某的个人信息,而后在广西执行指挥中心司法查控系统提起银行查询申请,次日便有了反馈信息。在确认杨某的存款信息后,随即提起控制申请,依法对杨某的银行存款予以冻结。被执行人杨某得知自己的账户被冻结后,主动到法院交清了欠款。不出三日,案件便得到顺利执结。
“一性两化” (强制性、信息化、规范化)是执行工作改革的主线,是解决人民法院“执行难”的根本举措。上述案件仅是人民法院执行工作信息化的一个缩影。随着广西执行指挥中心的投入使用,网上查询、网上查控已成为法院执行工作的一个常态。信息化建设不仅大大方便了法官执法办案,节省了司法资源,同时提高了执行效率,节省了办案时间,减轻了群众诉累,受到了法官、当事人及各界群众的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