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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制度显威力 劳动争议一朝结
作者:执行局 陈诺  发布时间:2015-06-19 09:43:35 打印 字号: | |

近日,三江法院充分利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的惩戒功能,快速执结一起劳动争议案件。

杨某与柳州市市政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三江分公司劳动争议一案,2015316日经三江法院调解,被告柳州市市政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三江分公司同意一次性补偿原告杨某各项费用共计人民币60000元。可被告迟迟未兑现调解协议内容。无奈之下,杨某只好向三江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受理案件后,执行法官前往该公司送达执行通知书,限其十日内履行法律义务,并将“失信”风险提示予以说明。该公司了解“失信”行为对自身声誉造成的严重后果后,当即表示马上履行法律义务。次日,申请执行人杨某亲自到法院向执行法官道谢,“真没想到这么快就拿到了补偿款,这是法官执法为民的结果啊。”

自开展“转变执行方式、规范执行行为”专项活动以来,三江法院始终以“阳光司法、执法为民”为宗旨,在推进执行工作“一性两化”(强制性、信息化、规范化)上下功夫,着重突出涉民生案件的“主动执行、优先执行、快速执行,”充分利用“失信”名单、网络查控等信息化设施,全力维护广大群众的合法利益。截至目前,共提起网络查控5329起,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79人,顺利执结涉民生案件14件。

责任编辑:执行局 陈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