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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中院纪律作风督察组对三江县法院工作进行督察指导
作者:政研室 周 陶  发布时间:2015-06-16 11:54:47 打印 字号: | |
  • 图为三江县法院副院长梁贻刚汇报工作情况
  • 图为柳州中院蒙宇组长作工作指示

615日,柳州市中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蒙宇等一行四人到三江县人民法院督查指导纪律作风建设工作,该院在家班子成员,监察室主任参加了座谈。

会上,三江法院副院长梁贻刚向督察组汇报了该院贯彻纪律作风建设的工作情况。找出该院在纪律作风建设中的上下班纪律、法警值班安检、庭审规范、请销假、警务用车管理等六个问题,并详细剖析出现问题的原因,针对出现的问题进行自查自纠,纪检监察部门严格督查,纪律作风显著好转。

    督察组认真听取了该院的工作汇报,对该院纪律作风建设工作的力度和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蒙宇组长就下一阶段的工作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班子带头,落实两个主体责任,中层领导加强管理,抓好办案和纪律作风工作;二是纪检、政工及监察等部门要加强对上下班纪律、庭审规范、法警安检、规范着装及警务用车等情况进行常态化督查;三是要结合“三严三实”学习教育活动的开展动真格,下猛药,推动纪律作风制度建设,防止反弹;四要加强与县委、县政府的沟通,争取支持解决干警职级待遇和该院整体搬迁等问题。

责任编辑:政研室 周 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