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6日,三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该县广电局原局长杨梅、副局长梁旋云涉嫌贪污、受贿案。
被告人杨梅原担任该县广播电视局局长、县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电局党组书记,县政协委员。因涉嫌贪污、受贿罪,2014年12月5日被刑事拘留;经柳州市人民检察院决定,同年12月19日被执行逮捕。被告人梁旋云原任该县广播电视局副局长、县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局副局长,主持全面工作。因涉嫌贪污罪,2014年12月5日被刑事拘留;经柳州市人民检察院决定,同年12月19日被执行逮捕。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杨梅、梁旋云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党员领导干部,在工作中没有认真履行自己的工作本职,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三江县广播电视局9个乡镇无线覆盖发射台建设过程中,采取加大工程造价的方式套取工程资金12万元和17.5万元用于私分,其中被告人杨梅分得5万元,被告人梁旋云分得3.85万元,主观占有故意明显,二人均应对套取的公款总额22.35万元负责,应当以贪污罪追究二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被告人杨梅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1万元,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刑事责任。
在该案的庭审中,经过控辩双方,被告人举证、答辩、陈述等,法官对该案作了认真审理,但未当庭对该案作出判决,法院将择期进行宣判。
为教育警示干部,防范贪污受贿等腐败现象,县委、县政府高度关注此案审理,要求法院把旁听庭审当做党员干部受教育的课堂。有部分县级领导,20个县直单位负责人、职工、党代表共计30余人参加现场旁听,并对该案的审理给予了高度的评价,认为该案审理公开透明、庭审组织严谨有序,为全县的领导干部上了一堂深刻的警示课程。